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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的亲近暧昧就像是饭前的开胃小菜。 真正让她动心的,恰是他逆着一背的阳光出现在她面前的那瞬间。 要是能回到过去就好了,那她一定会认真的回答陈旌的。 从回忆中拉出来,仝年年眸色黯淡,她扬起头望向眉间已染上愠色的徐媚。 她说:“陈旌从来就没有耽误过我。” “是我耽误了他。” 仝年年说完,就越过徐媚走了出去。 徐媚怔了片刻才反应过来,她气急败坏道:“仝年年,你就是这个态度和mama说话的?” 仝年年背对着她摇了摇头。 “我只是不想别人误会陈旌而已。” ———— 校园地图结束。 第35章 昨晚失眠,今早贪睡。闹钟响了两次,仝年年才拖着身子爬出被窝,差点没摔个头朝地。 吓得她立马就清醒了。 稀里糊涂地去刷了牙洗了脸,用水湿手,压压头顶那缕毛,杂乱的短发被拨顺,镜子里的自己也顺眼了不少。 仝年年摸着眼下的黑眼圈,有些郁闷,果然是年纪到了,新陈代谢都慢了许多。 再过两个月,她就要二十五岁了。 二十五岁是个大门槛,仝年年知道自己要尽快调整生活作息,不能再像之前那样对青春挥霍无度。最起码得把这个失眠,掰回正轨。 可安眠药吃多了对胃不好,前段时间还因为这个进了医院,挨了好几天的胃疼才缓过来。于是这几天她改吃睡眠糖,却效果甚微。 “好想睡个好觉啊。” 仝年年丧气地走出租屋,权衡了下时间,决定舍弃绿豆粥,改吃牛rou烧麦。 和往常一样,路过停在巷子口的那辆豪车时,她留神地多看了几眼。 依然是车在人不在。 仝年年美滋滋地想,如果她是这个豪车的主人就好了。 想归想,步子却是不停的。仝年年走路不喜欢左顾右盼,但不远处那个朝她这边方向跑过来的男人,她压根就忽视不了。 好胖……又白又胖,像行走的大馒头。 大馒头边跑边拿手帕擦汗,随意一记抬眼,和仝年年撞上视线,他面色一僵,便急急低下了头。 仝年年并没注意到大馒头的不对劲,还体贴地侧了侧身子,给他让道。 但让仝年年错愕的是,大馒头与她擦肩而过后,居然钻进了她身后那辆豪车的主驾驶。 仝年年震惊了。 原来豪车车主长这样? 这一刻,仝年年有些怀疑自己昨晚瞥见的那只夹烟的手只是她的臆想。 那只手可不是大馒头会有的手。 仝年年挠挠下巴,往包子铺走去。闻着rou包的咸香,她分神地想,大馒头应该是司机吧,有钱人似乎不兴亲自上阵——她果然不配当有钱人一一有车当然是自己开比较爽——虽然她没车。 不过这也不关她的事就对了,还是买烧麦要紧。 仝年年走后没多久,豪车斜对角那条小路就走出了一个高大的男人。 大馒头……也就是白拳拳,一见到这个男人就从车里钻了出来,给男人打开后车座的车门,待男人坐好后,才回了主驾驶的位置。 白拳拳手握方向盘,从后视镜里看向在后座低头打开平板的男人,例行问话:“还是要跟吗?” “跟。” 白拳拳将手刹压下,想到刚才和仝年年的对视就好奇得直心痒痒,他斟酌了一下字眼,问道:“陈总,我一直很好奇,为什么不让仝小姐知道你啊?” 陈旌掀起眼皮看了他一眼:“你想放假吗?” 白拳拳立马以手作拉锁,封了嘴巴。他心知自己的车技没什么过人之处,能拿到这份工作,还是托了名字的福—— 孟野曾在白拳拳面前说过一嘴,陈旌对名字是叠词的人印象一向不错,所以白拳拳能在竞争那么激烈的情况下脱颖而出,可谓是天大的缘分。 但也不可能是他“恃宠而骄”的理由。 好奇心不仅能害死猫,还能害死大馒头。 为了保住这份工作,他还是乖乖闭嘴好好开车吧。 可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陈旌到底被影响了,再无心看平板屏幕上的字。将平板随手搁在一旁,他看向车窗之外。 城中村路窄车多,白拳拳开得小心又缓慢,倒让陈旌有了余地去观察正在包子铺买烧麦的仝年年。 她好像很喜欢吃牛rou烧麦。 陈旌有吃过,其实味道一般。但估计想着是仝年年喜欢吃的玩意儿,吃得多了,他竟也吃出了美味。 目送仝年年拎着两个烧麦和一杯豆浆进了地铁口,陈旌捏了捏眉心。 “走吧。” 白拳拳应下,转动方向盘,拐上了大路,速度提上去,车身便如银水泄般驶进了拥挤的车流。 陈旌望着眼前一幢幢陌生又熟悉的高楼大厦,心底倏尔涌上一股悲凉。 白拳拳刚才问他为什么不让仝年年知道他的存在。 大抵是害怕吧。 毕竟当年意气用事的是他,不告而别的也是他。 他害怕仝年年早就忘记他了。 ———— 陈旌:想当这辆豪车的主人吗? 仝年年疯狂点头:想想想! 陈旌给白拳拳使了个眼色:你换老板了。 陈旌:喜欢自己开车吗? 仝年年疯狂点头:对对对! 陈旌给白拳拳使了个眼色:你被解雇了。 第36章 仝年年匆忙来到公司,踩着点打卡按指纹,再看时间,八点二十九分,终于放了心。 今天的第一班地铁没挤进去,她还以为会迟到,幸好赶上了,不然全勤奖又没了。 走进办公室,仝年年把包取下,刚坐好,旁边的姜旭就给她递了杯可可,“给你买的。” “……不用,我吃过早餐了。” 姜旭听了脸上半分尴尬也没有,反而很殷勤地将可可放到了她的桌上,说:“可可也没多少钱,你就别和我客气了。” 仝年年抿着唇:“这不是钱不钱的问题。” 她把可可放回姜旭那边,“我喝不下了,放我这里浪费,还是你喝吧。” 二度被拒,姜旭脸上的笑意这才僵住。他沉着脸,一言不发地起身,把还温热的可可直接丢进了垃圾桶,闹出的动静让办公室里不少同事都回了头。 得到自己想要的关注,姜旭下意识扬起了下巴,回座位时没有再看仝年年,既幼稚又无聊。 仝年年却松了口气。 姜旭是个富二代,在平时的穿着打扮还有吃食习惯就能看出来他骨子里的铜臭味。在这个时代,有钱,长得又不丑,多的是人追捧,再加上整个策划部就只有姜旭一个男生,物以稀为贵,所以他还挺受欢迎的。 让仝年年s i m i s h u w u . c O M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