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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铃哐啷”,一串铜板丢在了桌上,那提刀的浪客已抱着酒壶扬长而去。回到客栈房间时,灯烛已灭,饭菜遗香,一片漆黑之中,却蓦然响起一声低抑的哽咽。燕西楼被吓了一跳,“同伊?”连忙点起灯火,便见到江同伊呆呆地扒着窗沿,眼睫上犹挂着泪,望向外面那一片灯火通明的题着“萧门”的院落。燕西楼见她这情状,微微叹了口气,“回去休息吧。”江同伊转过头来,又啜泣了一下,“你也喝酒了?”燕西楼愣住。这个“也”字是什么意思?却见江同伊低垂了泪眼,轻声道:“我师叔也很喜欢喝酒。以前……很久以前,我经常从我爹那儿偷酒给他喝。”燕西楼的心好像被重锤敲了一下,闷痛,还带着嗡然的震鸣声。“纪mama说我师叔是这世上对我最好的人。”她的话音淡淡地,随飘忽的烛火氤氲在空气里,“她说的不对。师叔是这世上对我最坏的人。”“他以为灵山派有他在就要出事,所以他跑了。既不跟我们商量,也不打一声招呼,而且,他还有我啊……他把我也抛下了。”说到此处,泪落如雨,“他走了,灵山派还是出事了,他都没有尽过保护大家的责任,就那样走了……”燕西楼缓缓地走过去。他不知道自己是怎样挪动步子的,他只听见长刀拖曳在地上的刺耳声音。他走到她身前,生涩地伸出双臂,拥她入怀。少女立刻“哇”地一声大哭了出来。十年了,十年来,他不曾这样真切地感受过女人的泪水,一层层染透了他的衣襟,像是灼烫地烙上去的。那一刻他想到了很多,他想到江玉关送自己走时说的话,他说他迫不得已,全派都已如此决定了,苏师弟,你好自为之。燕西楼闭上了眼,指尖微微颤抖。他能怪江玉关吗?不能。当时御琴门已经追至,他若不走,势必要成一场两派对垒的屠戮。江玉关能将这消息告诉全派吗?不能。派中人心各异,谁又能信得过谁?他只能默默地将燕西楼送走,再去安抚御琴门的人。江玉关能将这消息告诉江同伊吗?不能。他若如此做……燕西楼就走不了了。就在少女歇斯底里的哭泣声中,他想了这么多不得已的事情,他还想到了死去的云止,想到了未死的苏寂,想到了江玉关临终前的话。挂着红璎珞的剑,自然是青川剑。带着青川剑的女子,自然是苏寂。苏寂纵然明知灵山派曾是自己亲哥哥的师门,也会下这个手的。苏寂就是这样,苏寂从来不做是非判断,她只管杀人。所以她才是公子手中最锋利的一柄剑。只是燕西楼没有想到,云止走后,苏寂竟还是回到了公子的麾下。公子……啊,对,公子。这个朋友的情谊,大约也要走到尽头了。江同伊哭了半天无人回应,不由得怔怔地抬起头,微带好奇地看着他的眼睛。他的眼睛很好看,好像掺了很多杂质却变得愈加璀璨,像是明亮的孤星,没有别的星辰可以与之同辉相映。感觉到她的注视,燕西楼低下头来,“同伊。”“唔。”她闷闷地应了一声。“我是杀了你爹爹,但那是为了减轻他的痛苦,你明白么?”他低声道。她的身子猛然颤了一下,“我……我不明白。”燕西楼沉默半晌,“那就算了。”连她对他的回忆,都可以终结成如此潦草的模样。那么,爱侣陌路、兄妹相杀、旧友成仇,又有什么可稀奇的呢?作者有话要说:☆、此情不可道姑苏。宋门。宋知非命人奉上清茶,迎接这两位迢迢而来的远客。“在下途经苍山,陡见这位江姑娘家门不幸,无依无靠,托在下将其送来贵所。”燕西楼朗声道,“而今人已送到……在下这便告辞了。”说完,连一口茶也不饮便要离去。江同伊突然站了起来,却半晌没有说话,便是那样看着他抬步往门边去。宋知非微微皱眉,只觉这人太也无礼,即使是萍水相逢顺手搭救,如此远道将人送来,也该有所寒暄才是。但自己是受人恩惠的一方,怎么也不该说人的不是,便只能温声道:“这位少侠大恩大德,如若不弃,便请在寒舍盘桓数日,让宋门略尽地主之谊可好?在下做东,带少侠游览江南好风景。”燕西楼背对着他,短促地笑了一下,“江南好风景?你以为我是哪里人?”宋知非一怔。“难道少侠也是江南人?”燕西楼不再答话,一径往前走,将将要迈过门槛——“燕少侠留步。”一个幽然清透的声音蓦然响起,而后便是急促却不显紊乱的细碎步声,一个着靛青云罗裙的妙龄女子自内堂走出,身后还跟了两个丫鬟。伊人身材曼妙,脸上却戴了一副金丝面具,表情是诡异地木然。燕西楼的确留步了。因为他方才根本就没交代自己的姓名,而这声音却唤他“燕少侠”。他回过头,就见到那曾是熟悉之极的金丝面具,和面具底下那双静若深潭的眼,正静静地凝望着他。“是你?”他惊讶,“……姑娘?”本想唤她“修姑娘”,又怕她换了名字,开口时便成了如此。那双明净的眸子却几不可察地一暗。她转向上首的宋知非,“少爷,这位便是我向您提及的那个救命恩人,还请您一定留他下来,让我略报深恩。”宋知非温雅地笑了,很是诚恳地道:“这位少侠方才还谦虚,原来救了修姑娘,又救了江姑娘,于我宋门实在有恩泽之缘,切莫就此离去了,叫在下后悔。”燕西楼看着曲宜修,半晌,点了点头。“好,我留三日。”宋知非对丧家之犬一般的江同伊的确不错,不仅不毁婚约,还给她安排了最好的上房,另边厢,成亲的仪典也紧锣密鼓地筹备起来,要在夏末完婚。宋门家业甚大,园囿重重,燕西楼四处闲逛,景致怡人,他也乐得这几日清闲,对于那“修容”姑娘为何会在此处,还俨然一副主妇模样,他根本懒得去深究。算来算去,三年多前,确是她先行离去的。虽然不知道是被强迫还是自愿,但看她如今过得甚好,他也就失了那份关切的心。同行之谊,不过如此。到了歧路穷途的时候,再多的眷恋都是要耗尽的,更何况茫茫风尘里本就毫无干系的两个人呢。至少他是这样认为的。走走停停,便到了上房所在的院落,一s i m i s h u w u . c O M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