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言情小说 - 花瓶女配开挂了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17

分卷阅读217

    ,来,且去探问探问,这扬镇可有什么好消遣?”

朱统闻言便伸手招呼了个立在码头上揽客的闲话,数出一串铜钱与他。

这闲汉显然是做惯了这等事,钱一揣怀里,登时满脸堆笑:“我们扬镇可是天下一等一的好地处,客人瞧着是外地人,不知是不是第一次来我们这儿?若是,那可得去月老祠那边走一趟,咱们扬镇华月红,向青青,温容,白诗诗四位大家都在月老祠那边。”

“咳。”

朱统咳嗽了声。

闲汉马上明白过来,又道:“若是客人对歌舞没甚兴趣,那便去瞧瞧马球如何?在镇东月湖之畔,从早到晚都少不了马球赛,哪怕不看比赛,瞧瞧那些名门公子们养的天下一等一的好马,那也是很难得事。”

这客人到是听得津津有味,虽然他不觉小小扬镇的马球,能同京城比。

不过说到马,他到真有兴趣。

世人皆知他谢道的大名,知马也爱马,各地的名马他都喜欢,扬镇虽小,也不产名马,但既然到了,他就不介意看看。

“想看美人,看名马,去你说的地处可不大容易。”

码头上下船的客人里,显然有扬镇本地人,也好热闹,听闲汉唠叨了这几句,就耐不住性子,笑了声神神秘秘地道,“你们想想,四位大家是想见就能见?你就是一掷千金,也要看人家乐意不乐意收!”

“至于马球赛,一票难求的好赛事上或许能见到几匹一流的好马,但离得又远,环境又嘈杂,专门想看马的话,去那种地处可不值当的。”

扬镇人都好凑热闹,其他人也凑过来纷纷应是。

说话的这客人便神神秘秘地一扬眉:“有个地方,不必花钱就能见到绝色佳人,不必麻烦,就能看得见名马,至少高麒高公子的那匹赫赫有名的飞龙,绝对能见得到。”

“哦?扬镇还有此等去处?”

绛紫色衣袍的贵客还当真有点感兴趣,连世子朱统也好奇。

他去京城只有月余,扬镇就出了他不知道的新鲜地方?

“那是一个酒楼。”

说话的人也不卖关子,“不怎么有名,咱扬镇的老饕可能听过,驸马街东行,观唐街西,有条小街,就叫陋巷,里面有一家酒楼,名为清凉居。”

“还当你说什么,清凉居是老字号,做的饭菜只能说还可以,有甚特别?”

扬镇本地外出归来的客人皆摇头。

说话之人大笑:“确实没什么特别,可每日一到傍晚,扬镇上那些千金难得一晤的绝代佳丽,那些被主人家藏在深宅大院的天下名马,无不汇聚于此,你争我夺,勾心斗角,煞是热闹!”

第二百二十二章美人

一番话说完,这旅人便与同伴扬长而去。

朱统听得有些迷糊,那绛紫衣袍的中年人却心生好奇,正事也不着急,此时天色也将近傍晚,干脆连休息都不休息,便偕同朱统去瞧瞧,刚才那人口中的好地处。

对于此人提到的清凉居,平王府这位小世子本没太当回事,他在扬镇长大,扬镇有什么新鲜地方,他岂能不知?

那中年人也只当是玩笑,他年轻时走遍南北,游览大好山河,所书的游记便是宫里的贵人也喜爱,他更因此成名,又因这个做了官。

京里好些个官员都说他是幸进之臣。

幸进这词不好听,可他却不觉得哪里不好,能幸进那也是他的本事。

本来都是当做玩笑,可一到清凉居,不光是这中年人,连世子也吓了一跳。

小小的酒楼大门敞开,里里外外坐了几十个人,周围本僻静的街市,居然灯火通明,来往行人都似比以前多。

朱统一眼看过去,认出来几个都是世家公子,余州王家的王道云,武家的武威,连宫里贵妃那个终日被陛下挂在嘴边,不是骂就是数落的小舅子张修齐也在。

门口落了一地鸽子,林林总总十几只,猫和狗同鸽子并肩而坐,居然没有起冲突。

显然有人认识朱统,见他就笑着打招呼:“世子爷,你可是来晚了,人家柳娘子今天只招待五桌,一桌不超过四个人。”

“明天你赶早吧。”

朱统心下更是意外。

那中年男子也有些意外。

他还以为像朱统这样的藩王世子,在地方上不嚣张跋扈,也要有些牌面,没想到这些公子哥们知道他身份,竟也不让座,由此可见,平王在扬镇到还规矩。

“真有这般好?”

朱统同那中年人性子都温和,肯定不会因为人家态度随意就生气,反而更好奇。

他这般一问,那边想了想,犹豫道:“其实,也说不出多好,反正就是想吃。”

“不好,不好,家里养了马祖宗的千万别带来,来一次,你哪天不带它,它一准记仇。”

清凉居里轰然而笑,笑过纷纷抱怨。

什么家里养了一匹特别乖顺的关东马,毛色漂亮,也很听话,结果有一回没带它来吃豆饼,自己来的,让它闻见了味,可是不得了,连着好几天让往东偏要往西,要不就怎么拉也拉不动,卧在家里不搭理人。

朱统听得稀里糊涂,简直不敢置信。

这一家酒楼把人和马一块儿喂,居然还这般受欢迎?

一边不敢置信,一边更好奇,可惜到底忙碌,一直到临走才排到了一次。

这一吃可不要紧,中年人后悔得不行,他吃过这一次,至少很长时间内再也没有下一次了。

“世子爷,若是可能,一定要劝清凉居把分店开到京城去,某在京城还有两家店铺,可半价租给他们用的。”

朱统:“…”

小小的清凉居,一时到成了扬镇上层贵公子们必去的热门地点,竟比烟柳巷子更受欢樱。

夏日的天越来越闷热,天地似蒸笼,把人烤得三魂七魄都似是附不了体。

扬镇以东,环湖而建的马场上三三两两的少年公子正狂给自己扇风,简直恨不得把舌头吐出来。

左近要是有个卖冰饮的小摊贩,一准能赚得盆满钵满,可惜马场这等地处,也不是寻常普通人说进就能进来,左右别说是卖冰饮,连个卖茶水的都无。

“我说朱哥,你好歹也是王府世子,在咱们扬镇,哪个小子的身份能比你高?你真要是看齐九不顺眼,咱兄弟自有办法让他在扬镇呆不下去,何必这么轴!”

朱统默默把脸贴在自家黑石榴的脖子上,手掌轻抚马背,垂目不语。

高麒坐在一边,举着一把油纸伞遮阳。

自从那一晚上,他从某人手中借了一回伞后,出门带伞就变成了习惯。

别说,有伞在手,夏日里可方便得紧,有太阳可遮太阳,下雨天又能遮雨,此时油纸伞遮去阳光,他反而是这些被晒得要爆炸的公子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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