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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景致,呼吸一窒,立马睁大了眼睛。他们一行人正位于半山腰,李倾城坐在高头大马上,看着远方高峻的两峰之间,夕日欲坠未坠,金黄色的光芒洒满了整个天地。在夕阳照耀下的地方,是一片平旷的大地,万千屋舍俨然,阡陌交通,李倾城自高而下望去,那些一块一块平整划分出来的土地,就像一块块豆腐一样,她突然想到了北魏的均田制。那些密密麻麻的村庄,远远望去就好像一个个马蜂巢,整齐,繁多。透过那不断升起,隐隐约约能够看见的袅袅炊烟,她能够感受到那份安宁祥和。在这个乱世,这样一个地方,根本就是一个世外桃源。她静静地看着,心中不禁有些向往,其实过着普通人的生活了此一世,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这个地方,是我八岁那年跟随我爹从齐国统治者手中收回来的。它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灵峰村。在村子的后面的那座高山就是灵峰山,传说山上曾经住着一位仙人,所以这村子里的人每年都会在山脚下作祈祷,却从不上山,怕惊扰了仙人,年年如此。当年,我总觉得他们年复一年做着同样一件毫无意义的事,也是天然的痴性。后来,我明白了,人生在世,就需要一个信仰,因为它会为你指明你将要前行的路径。他们的行为与其说是愚昧,倒不如说是信仰使然。”“信仰?”李倾城听着身后的人缓缓地说着,不禁疑惑出声。她记得在现代,西藏地区的人对当地的山总怀揣着一种虔诚的信仰。她不明白,究竟是怎样神奇的力量,会使那么多的人对它们诚心膜拜。“这世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使命,看着这些无忧无虑地生活着的人们,看着他们能够每年带着一家老小跪在山脚下,虔诚地祈祷,我突然明白了自己的使命所在,我爹曾经总爱指着我,逢人便说:成吾志者,此儿矣。当年我还颇为不喜,总觉得他将自己的志向强加于我,如今,我懂了,只要我是宇文家的人,安邦定国,拓宽领土,让百姓过上安居乐业的生活,就是我的责任,也是我爹的志向。”李倾城静静地听着身后的人说着,看着眼前的情景,她突然有些佩服宇文邕,这世上,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的,可是,宇文邕不一样,他说的很慢,她却感觉到他那种与生俱来的自信与坚定。难怪小枫曾说此人不鸣则已,一鸣定当惊人。“倾城,现在的我不能给你太多的承诺,但我却希望能有一个人陪着我,看着北周真正强大,百姓真正过上幸福的日子的那一天。”宇文邕说着,双手搂着她的腰,将头轻轻地放在她的肩膀上。她僵硬地挺直身子,心若擂鼓,脸上更是一片桃红色。宇文邕用薄唇轻轻地擦过她的耳际,沙哑着声音,不停地说着。明明两人隔得那么近,她却听不清他在说些什么,她只感觉到耳畔有股灼热的气体不断喷出,耳朵里更是一片嗡嗡的响声。她强作镇定,心脏猛烈跳动,脸上一片红晕。她一动不动的挺直着腰,连说话的勇气都没有。宇文邕显然也感觉到了她的异样,不过这厮却越发胆大包天,她感觉左边的脸颊一片冰凉,好像一片羽毛,轻轻擦过,软软的,痒痒的。她脑子轰隆一声,感觉整个人都快被炸裂了。宇文邕那厮居然敢轻薄她?按理说,她该怒气冲天才是,可是为何她首先想到的是,有没有人看见,再则,地上有没有地洞。她的心跳猛然加速,脸红得像滴血。这种状态不对啊,难道她,她喜欢宇文邕?作者有话要说: 近日下笔很是纠结(?>ω<*?)☆、第二十九章再见伊人柱国府,青衣少年刚踏出府门,便见一红衣女子拽着他迅速奔进府里。“冯,冯姑娘?”少年一脸茫然地跟着女子进了府中的一间屋子,红衣女子放开少年,走到门前左右看了看,见没人,便迅速将门掩上。随即走到少年面前,还未等少年开口。便皱着眉头,急切地开口道:“世风,探子来报,宇文护派了大量人马追杀公子,公子可能有危险,我现在就赶去通知公子,你好好待在长安城,保护皇上,顺便留意宇文护的动作。我走了。”红衣女子语速急促,满脸担忧,青衣少年还未开口,只听咯吱一声,面前一阵劲风刮过,女子便消失不见了。少年看着红衣女子消失的方向,张了张口,一句话也没说,便合上了嘴。只是那张清秀的面孔,神情肃穆。冯姑娘,公子,你们要小心哪。这日,天朗气清,李倾城一行人在一处密林中稍作休息,这两日,他们一路沿着宽阔的大道,马不停息。这古代的交通落后的连她想吐槽都无从说起。这一路上,动不动就翻山越岭,路况别提有多愁人。按理说,这个时代,北方这一带应该还算平坦吧,为何,他们走过的地方与平坦根本不靠边?她怀疑,他们走得根本就不是什么官道,而是小径。李倾城估摸着,这去北齐的路程,照他们这般速度,大概得走小半年。不过,如此也好,她倒宁愿他们永远到不了北齐。这样,她就不用进那个该死的皇宫,不用去当什么祸国殃民的狐媚子。“小姐,吃点东西吧。”李倾城看着檀香拿着一些干粮正准备给自己,她笑着对她摇了摇头。此时此刻,她真没什么食欲,她拿起锦儿旁边的水壶,喝了一口。便坐在树下,开始打量四周。此刻正值正午,日光正好。他们所在之地乃一处广阔的林子,这些树木大多是四季常青的品种,长得十分高大茂密,再加上树上覆盖的厚厚的冰雪早在这几日的暴晒下消失殆尽,此刻显得这片树林极幽深密集。她环顾四周,见她们这几个女人正被那百多名家丁模样的男子团团围住,保护得密不透风。而宇文邕一袭白衣胜雪,正在她左前方的位置,手里拿着东西在喂那匹棕黄色的大马。她正感无聊,便朝他的方向走了过去。“公子,你这马长得可真好看。”她看着宇文邕身前的马,一副没话找话的样子。宇文邕淡淡地瞥了她一眼,将手中没剩多少的东西尽数喂了马,轻轻地拍了拍手,然后轻抚着马的前额。那马在他的抚摸下,极为乖觉,竟将自己的前额主动蹭到他手下,十分亲昵,李倾城看着它那双琥珀色的大眼睛眨啊眨的,觉得十分可爱,竟也鬼使神差地伸出手,欲学着宇文邕的样子抚摸马。谁知,那马看见她的魔爪正伸向自己,立即抬高了头,一脸鄙夷的样子,顺便还重重的打了个响鼻,倒s i m i s h u w u . c O M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