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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雾,越发衬托的他似仙似神。这种架势,肯定只有庄主老神仙适合坐马车,其它人都得用腿跑,比如林果和温凉。唯有如此,才能衬托出老神仙的高高在上,与众生不同啊。陪他们一起用腿跑的,是山庄前狂热虔诚的信徒。拥簇着马车,前呼后应,吟诵赞曲,对过路人讴歌庄主的神圣事迹。白色马车四周围着十几名身穿黑衣的男人,脸上带着银甲面具,手里拿着鞭子,不轻不重地驱逐着超越界限靠近马车的信徒。林果听到信徒们满含艳羡地说:“……那些就是寄灵人啊。”她问温凉,“什么是寄灵人?”这是她第二回听说了。之前松鹤堂的年轻人跪拜在庄主面前,就是想成为寄灵人。因为庄主要对信众展现神圣的身姿,以吸引更多信徒,所以他们这一行人拖拖拉拉走的并不快。温凉嫌弃大太阳底下太晒,索性离了队,找了个浓密的树荫,准备躺半个时辰再追上去。林果跟着温凉,她一个行尸,自然更讨厌晒太阳。温凉抓着她的手就把她往怀里拽。林果吓了一跳,“卧槽,你作甚?”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对着我这豆芽身材都能兽性大发,人渣!温凉冷笑,神情比林果更觉得受到了侮辱。“作甚?你觉得爷想作甚?这方圆五里地,还有比你更凉快的东西么?”“……”林果所有的挣扎都僵硬下来,木着脸任由他拉到怀里。做梦都没想到,自己居然也会有沦落到空调的那一天。因以后肯定还有事要求到他,林果咬牙忍了,决定先让他爽一下。温凉把她搂在怀里,上下摸了两把,舒适地叹了口气,“凉快!你能不能发发功,散发点鬼气什么的,再凉快点?”“滚!”温凉凉快下来,心情好了,也不跟她计较。“你刚才说寄灵人是吧?人类与神灵或妖魔通过契约达成一致,共同使用一个身体,就是寄灵。在修士中,这种术法,也不算少见。”“谁是身体的主人?”这跟她的之瞳有点像,但是她身体的那只,就很觊觎她的身体控制权。“正常寄灵,自然以人类为主,人类若是不能控制请来的灵,就不会做出冒险的举动。”“神医山庄的不是正常寄灵?”“用阴邪的献祭术强迫人类与妖族融合,算是哪门子的寄灵?使用这种方法,普通凡人,也能拥有妖魔的能力,只不过成功的几率太小,百人里能有三四个,已是万幸。”“……失败的人就死掉了么?”温凉忽然笑起来,语气闲闲的,问林果:“你以为千煞洞里关的是什么?那都是失败的rou种啊……”“……”林果想到了千煞洞那一洞窟的怪物。果然是特么的邪修啊!神医,药王,这一块明光灿灿的遮羞布,不知道用多少人命换来的。那些叩拜在药王脚下的信徒也绝对想不到,自己虔诚求来的,竟然是变成了怪物。“你身体里也种了妖魔?”林果问。“否则为什么要待在这种地方?”温凉这人很奇怪,他不是邪修,身上也没有修士的气息,似乎就是个普通人类。但是他很强,强到作为妖的林果都觉得可怕。“我喜欢这里。”温凉眯着眼睛,棱角分明的面孔异常俊朗。“如果我现在跑了,庄主会罢休么?”“如果你现在跑了,我会把你抓回来。”阳光被隔离在浓郁的树冠外,两人躺在树下,不知名的虫子嘶嘶作响。过了很久,温凉叹了口气。呵,这冷血家伙也终于有所感慨了。耳边听得他无不遗憾地抱怨:“你要是长得再美点,年岁再大点,胸·部再饱满点,腿再长点就好了,抱起来才有感觉嘛。”林果一脚将他从山坡上踹了下去。死基佬要什么感觉?回去抱你的谢玉小白脸啊!宛城距离翠屏山并不远,日暮十分,一行人就浩浩荡荡进了城。听闻是宛城城主最小的公子得了重病,群医束手无策,去年寻到了神医山庄,才将小公子从鬼门关拽了回来。从那以后,每隔三个月,药王就会亲自来给小公子看一次病。在宛城城主的宣扬之下,神医山庄这块金子招牌,越发光芒万丈。城内正是华灯初起,一个背着长剑,身穿青袍的年轻人站在窗前,冷眼看着楼下,在百姓的拥簇之下,一行以白马白车为首的人,浩浩荡荡穿过长街。他目光莫名地落在队伍的末尾,那是一个裹在黑袍子的瘦小身影,看不出男女,却能辨出散发出的淡淡妖气。有点熟悉。“沈兄也关注神医山庄?”旁边的朋友笑问道。“最近略有些留心。”朋友笑道:“神医山庄的名头可是大呢,倒把我们这些正经修士比到十万八千里去了。在下认识宛城城主,沈兄若是有意,我可从中引荐。”青袍人冷淡拒绝,“不用了。还是水妖的事情要紧。”“正是此话。哈哈,沈兄永远如此冷静。不过,那药王山庄就在翠屏山,距此不远,改日得闲,我们共同拜访。”(。)第187章宛城锦瑟夫人进了宛城城主府,温凉鼻子往空中嗅了嗅,缓缓露出一个嗜血的笑容,对林果说:“要干活了。”他像是一头打了一路盹的狮子,嗅到猎物的气味,伸了个懒腰,忽然就露出爪牙来,身上散发出浓烈的杀气。那是一种夹杂着血腥味的杀气,极具侵略性,不知杀了多少人才磨砺出来,惹得城主府中的护卫连连侧目。温凉丝毫不在意别人的目光,下巴微抬,目不斜视跟在药王身边,又拽又酷。林果裹紧黑袍子,跟在队伍最末,其实她有点搞不明白,为毛庄主外出一定要她也跟过来。若是呆在山庄,正是个大好的逃跑机会啊。药王显然是宛城城主的座上宾,游廊中八个裹着紫色宽缎带束腰的窈窕少s i m i s h u w u . c O M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