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膊,气呼呼地迈开长腿,兀自朝前走去了。她这又是怎么了?金熙跟在她身后,蹙起眉头。上桌前,沈姣先上了趟厕所。下面的不适感还在提醒她今天下午荒唐的行为。沈姣整理了一下情绪,走了出来。林若璃也在洗手台,而且似乎是专门来等她的。此刻她扬着下巴,努力摆出一副气场很足的样子。沈姣看出了她的意图也懒得理会她,洗了个手正要走。手腕却被某人攥住了。沈姣翻了个白眼。这人有够烦的。“放手。”她用力一甩,女生一个踉跄差点跌倒。林若璃没想到沈姣的力气居然这么大,气势一下弱了几分。她上前几步,慌忙挡住沈姣的去路。“喂,你到底要缠着熙爷到什么时候?不是说要离婚吗?这是你拴住熙爷的小把戏吗?你这女人花样还挺多的嘛!”先前看着沈姣当众打金熙的脸甩出离婚协议书,她还纳闷了,熙爷这个大魔王居然能够容忍这个女人这样薄他面子。原来这只是她反道其行的小把戏。林若璃虽然猜过金熙是不是吃这套,但是这世上除了沈姣,谁敢拿这招在他身上试验啊。给她熊心豹子胆她都不敢尝试。想到这里,她气得更牙痒痒了。“你怎么这么厚脸皮啊?居然好意思回金家吃饭。实话告诉你吧,老金总根本都不知道你和熙爷结婚了!熙爷也压根就不愿意和金家承认你!”沈姣冷眼看着林若璃如跳梁小丑似的在她面前叽叽歪歪。“你说够了没。”林若璃愣了一下。“什么?”沈姣突然伸出手,掐住林若璃的下巴。对方被迫撅起嘴,含糊不清地咒骂起来。“沈……姣!”修长的手指尖用力,指甲掐进女人的下巴。接下来她说的话顿时变得语焉不详,根本听不清了。“少他妈在老娘面前逼逼赖赖的,听得烦。我要和金熙离婚,你爱捡人家玩剩下的就去捡。没人和你抢。”她说完,松开手。从洗手槽上拿起一卷湿毛巾,一根根慢条斯理地擦着手指头。林若璃眼眶含泪,不敢说话,默默后退了几步。眼睁睁地看着沈姣将湿毛巾丢进收纳盒,潇洒地扬长而去。林若璃摸着她的玻尿酸下巴,等人都走得差不多没影了,这才在背后气鼓鼓地囔起来。“等着瞧,一会看我怎么羞辱你!”*比起二十岁那年的紧张不安,现在的沈姣要淡定多了。她慢条斯理地叉着牛排,自顾自地吃着。葛梦曼打量了她一阵,笑道:“沈秘书比刚来的时候沉稳多了。”她是金熙的太太,可是他的继母还是冷冰冰地称呼她为沈秘书。一开口就要提醒一下她过去的稚嫩,似乎是暗示她上不得台面似的。沈姣抿了一口红酒,淡然一笑。“毕竟这么多年没见了。”“不应该啊,我还以为沈秘书经常来呢。”林若璃假装讶异。“没你来的多吧,毕竟工作忙。”一句话怼的林若璃哑然无声。这时金熙放下刀叉,开口道:“金总,葛阿姨,我有件事想宣布。”他侧过脸,看向一旁莫名其妙的沈姣,握住她的手。“我想和姣姣结婚。”沈姣微微瞪大眼睛,目光闪烁不定。“其实我们四年前就领证了。”“什么?”金振华震惊到也跟着放下刀叉。“我想给姣姣一场婚礼。”沈姣定定地看着金熙,眼睛缓缓眨了几下,心里只觉得好笑,连戏都懒得演。原来,真的如林若璃所言,四年了,金家都不知道他们已经领证了。所以这几年她和他同居,金家看在眼里,只当她是被金熙包|养的玩物罢了吧。怪不得这四年他从未带她回过家。她倏地从他手里抽出手。金振华张嘴正要发表意见,就听沈姣掷地有声地回答了一句“我不愿意。”全部人的视线都落在她身上,包括金熙,一个个瞠目结舌地瞪着她。沈姣侧过脸,正视着金熙的眼睛,一字一句又重复了一遍。“我不愿意嫁给你了。金熙。”作者有话要说: 金熙:女人真的好难懂啊,不是一直说我不办婚礼吗,现在我都说要办了你怎么还这样啊!到底想怎样啊!沈姣:呵呵想办婚礼了?你没机会了!明天继续火葬场。☆、第14章第十四章沈姣说完,端起红酒杯,把最后一口红酒喝完。她仰头一饮而尽,放下杯子,看也不看金家的人,起身离开了。所有人都没有反应过来刚刚发生了什么。金熙愣了几秒,连忙追了上去。大门口。金熙从后面攥住女孩纤细的手腕,硬是把她拉进了怀里。“沈姣!”每次他一喊她全名,沈姣便知道。金熙生气了。以前她还有点怕,但现在不会了。“滚开。”她在他怀里像小兽一样挣扎着,金熙却越箍越紧。他低下头,干燥的嘴唇拂过她的眼睛,向下找寻她的唇。沈姣“啪”地一巴掌呼过去。他的脸被打到了一边,只是手仍是不放。“我让你滚开,听到没?”男人的半张脸登时红了,他垂着眸子,敛住眸子里意味不明的情绪。“我送你。”天色已晚,金家的别墅在南城的郊外某个风景秀丽的地方,出入多是开车。这个点想要打到车并不容易。看着他红肿的脸颊,沈姣顿了顿,没再坚持。回程的气氛便比来时更加沉闷。司机诚惶诚恐地开着,想放点音乐又不敢。寂静中,只听金熙寡淡的声音响起。“回家。”沈姣望过去,金熙背靠在座位上,神色很平静,漆黑的眸子蕴着夜色掠过一丝暗涌。她心下有几许不安,小声又倔强地反驳:“我要去朵朵家。”金熙没有回应她。窗外的灯光掠过,浮光掠影都进不了他的眼。异常平静的金熙意味着异常愤怒。沈姣知道,这时候没有任何人可以忤逆他的意见。*南郊别墅。沈姣进了屋,她径直走进房间。她转过身刚要关上门,一张手挡了过来。Loewe001,又名事后清晨。“缠绵之时,破晓之时”。曾经她很喜欢他身上的这个味道。金熙喜欢这些木质香调,混合着他身上自带的成熟稳重的气息,一s i m i s h u w u . c O M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