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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就有点恼怒:“你根本没扔出去!石子还在你手心里!”美美就嘿嘿地笑起来,她摊开手心,果然有一粒石子。灰扑扑的,沾了泥土的石子,把她白净的手心都染黑了。“被你猜中啦。”美美笑着把石子抛给他,“不过,你真的跑得很快啊。”男孩子似乎觉得一片好心被辜负了,有点不高兴,他眼珠子转了转,说道:“还能更快!”美美看不见人的脸,因此不知道他脸上露出一点坏笑,只觉忽然被什么抱住,紧接着周围的景色全都成了一片模糊的影子。“啊——”美美忍不住叫了起来。男孩子抱着她,在密林里奔跑起来,速度快得叫人不敢置信。跑了一圈,男孩子才抱着美美回到原地,把她放下来。“怎么样?”男孩子挑着眉头说道。美美立刻道:“很厉害!你是超能人吗?”男孩子的表情立刻有些变化,起了一点警惕。他左右看了看,最后什么也没说,嗖的一下跑走了。好像从来就没有出现过一样。美美怔怔看着原地,那里有几片被卷起来的叶子,晃了几下,又坠落在地上,变得安静了。“又是这样。”美美怔怔地道,只觉得这一幕很眼熟,仿佛曾经发生过一样。她扶着树干,又坐了回去。这次她没有垂下头,而是倚着树干,两眼望着密密的枝叶,心头涌上一股难言的孤独。不管曾经发生过什么,她爱过谁,又恨过谁,跟谁在一起过,又跟谁分开过,现在她是一个人。难道果真像元谟说的那样,她就是个懦夫,因为不敢面对,才封印了记忆?毕竟,独自一个人,实在是很苦。很苦很苦,苦得美美想把舌头拔、出来,把食道和肠胃都挖出来。良久,她才忍下了这点苦意,默念一个名字:“元谟。”从朗姆洛的身体里爬出来的白衣男人,应当就是元谟。也是刚才记忆里漏出来的褐衣少年。他曾经有多困顿,后来就有多光鲜。美美恨他。那种恨,绝不是男女之间的那点事。美美自己是什么样的人,她自己知道。有仇报仇,有怨报怨,报完就忘,再也不会往心里搁。可她恨元谟,那种恨,哪怕失去了记忆,都忘不了一丝一毫。美美就有了一个猜测——哪怕她是个灵魂,也总有出处,总不能是天生地养、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吧?她总有父母的。心中蓦地一紧,美美情不自禁地抠住了树皮的裂缝,脑子里似乎刮起了旋风,大片大片的记忆,像是从硕大的口袋里漏出来,拼命往一个小矿泉水瓶里倒,顷刻间就要撑破一般。她的父母……“嘿!”就在这时,头顶上响起一个年轻男孩子的叫声,“你怎么啦?你没事吧?”皮特罗本来已经走远了,可是他莫名有点放心不下,就悄悄溜回来了。他想,就看一眼,如果这个女孩子没有事,他立刻就走,反正他跑得快,她看不见他的。然后他就看到女孩子倚着树干,仰头看着天空,满脸都是泪水。他没见过女孩子这样哭,一脸的木然,眼睛里也没什么光彩,但是脸上都是泪水,就连紧挨着下巴的那点衣衫,都被打湿了。这是怎么啦?怎么哭这么狠?皮特罗有点紧张,他推了女孩子一下,但是女孩子根本就不动。皮特罗有点慌,他长这么大,唯一接触的异性就是自己的双胞胎meimei。而他meimei是个很干脆又爽朗的人,从来不会这个样子,于是皮特罗全然没主意了,想了想,飞快跑走,把自己的meimei抱来了。“皮特罗,你干什么?我忙着呢,差一点就把托尼·斯塔克给忽悠了!”被抱过来的旺达,有点不高兴地拧起眉头。她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子,身材也很棒,一头黑色长发,大眼睛,高鼻梁,精致极了。“旺达,你看看她,她怎么啦?”皮特罗指着坐在树下哭得一脸泪的美美说道,“我刚才跟复仇者干架呢,一不小心跑远了,就看见她了。她哭得好惨啊,你劝劝她吧?”任是谁,也没办法眼睁睁看着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哭得这么惨,而不去管的。皮特罗是这样,旺达也是这样。尤其这个女孩子跟她的年纪差不多。于是,旺达蹲下去,轻声问道:“嘿,你叫什么名字,怎么在这里?”“我难受。”美美仰起头,透过模糊的视线,就看到一个漂亮极了的姑娘,蹲在自己面前,“我难受极了。”说完,她就抱住了旺达的脖子,把脑袋埋在她的颈窝里,呜呜地哭了出来。她觉得,她的父母可能被元谟害了。透过并不多的记忆,她能感受到元谟的野心,以及深深的功利心。她曾经与他很要好,可她耽误他修炼,他就毫不留情地撵走她。美美只是不聪明,可她从来也不傻,她隐隐知道,如果她能提供给他洞天福地、修炼秘籍、灵兵神器,那么他肯定是不会嫌她烦的。她一定没有提供给他。她虽然喜欢他,可她不会通过这种方式来让他给予回应。真挚的感情才美好,虚假的感情就像掺了沙子的米,闻着香,吃着咯牙,咽下去后还会损伤肠胃。元谟的野心,眼底深处的冷漠,以及他对权势的憎恨与渴望,都预示着他日后的成就。如果她有本事报仇,是不可能把恨意深刻在骨子里的。她一定没有报仇成功。他一定达到了她望尘莫及的成就。第321章作者有话要说: 【丑话说在前头】1.“这卷没有XX卷好看”,我神烦这种话,每次看见都要拱火,我郑重说一次:你不喜欢看,不代表它不好看,别整的我越写越烂骗你们钱似的,不喜欢就弃文,不求你看。2.关于女主的讨喜程度。不管是她的前世,还是穿越后的每一世,她并不是个大众意义上的讨喜的姑娘,从头到脚都不是,尤其是性格方面,又任性、又孤拐、还胆大妄为、色胆包天,缺点数都数不清。但我喜欢,我就喜欢,我喜欢得不得了。我就觉得她鲜活、勇敢、自我,我觉得她是一个顶可爱的姑娘。拿她小狐狸那一世来说,她死皮赖脸地追求元谟,有什么错呢?她又没挖人墙角,她只是追求一个单身的、俊美的、有才华的同龄男孩子,即便她死缠烂打了一点,有什么错呢?烦她这一点的姑娘,你们是自己代入了进去,觉得她不争气、丢脸罢?但有什么好丢脸的呢?勇敢追求自己想要的,这是多么可贵的精神啊!她不害人,不下作,不卑劣,我觉得她行的端做得正,没什么好指责的。至于代s i m i s h u w u . c O M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