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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浑噩噩地过了十七年。他和所有的世家子弟一起,进入集贤院读书,然后参与羽林卫的选拔,穿上银盔白甲,握着红缨枪,好似真是威风凛凛的铁血男儿一般。 其实他什么都不是。肮脏的臭虫而已。 早些离开罢,早些离开罢。他决绝地转回头,轻轻夹了马腹,让座下爱驹脚程略略加快些。逃避一般。 没有什么可以留恋的了。举目远望,前方大路茫茫,天地间莽莽苍苍,远处群山绵延不休。也许,在那遥远又苦寒的边疆,人人都不愿意去的清苦的西北关隘,会是他的栖息地。 这个朱墙碧瓦的华丽古都,还有那些他守卫了一千多个日日夜夜的宫室,最好是再也不要见了罢。唯一可以留恋的,大抵是那些屋檐下的铎铃,无论风吹雨打,一直陪伴着他,偶尔风来,玲玲作响。 他摇摇头,脑海里浮起一张尚残留了三分稚嫩的秀容,那样秋水神光的慑人,惊心动魄的绝世之姿,又是那样的高傲。 博珍,楚博珍。 又是一声无声的自嘲,闭了闭眼睛,又睁开,又是无喜无悲。仿佛,了无牵挂。 东六宫通往西六宫的路,是一条横贯东西的长巷。 长巷西端在东六宫之首未央宫深处,前朝时是刚入宫的良家子们住的地方,人称永巷。本朝住的则多是宫匠、绣女等手艺宫人。 长巷往东去,过了一道门阙便是长乐宫。进了长乐宫再一直往东,出了霸城门,再走不久便是折柳送别的灞桥。 今日清晨,她就乘着一辆双马青油小车,悄悄地从西六宫中的康宁宫,一直走到灞桥口的雪涛馆。此刻她戴着幕篱,缓步走下茶楼,门口已经安静地停了一辆驷骏华盖车,四匹枣红马高大神骏,难得是几乎一致的身形。她轻轻叹了一声,搭着仆婢的手踏上去,拉开分隔内外主次间的雕花白纱屏,却见一位姿容秀丽的女子跽坐于团花垫上,一袭深红牡丹纹深衣,如云乌发上簪着华胜花钿。 “景康,快过阿姐这边来。”女子缓缓开口,舒缓柔雅。 她却似发起脾气,面色不虞,只堵着气不看她。虽然知道出宫定是瞒不了阿姐,但被直接这样被逮个正着,她也是不甚开心。 直到纱屏被仆婢合上,确定没有什么人来打扰——深红衣裙女子,当朝楚帝长女,景端公主楚博雅才好笑地将小少女招过来,揉了揉她的小脑袋,她才状似不情不愿地枕在阿姐腿上。 “博珍儿今日是来看你三哥出征嗯?”她改了口,小少女才略略满意地点了点头,嘟囔着往阿姐腰腹处蹭着,又别扭又爱娇。 “没事的,你三哥……定能平安无事。”她安抚性地拍着她瘦弱的脊背,含了一丝浅笑。她是楚帝第一个孩儿,博珍则是现在最为年幼的,博珍母妃早逝,章姐如母,博珍倒是很粘着她。 马车平稳地前进,风扬起窗帘,天光清明,洒落一车。 长巷两侧城墙高耸,天空便只有窄窄的几丈宽。晴光斜斜落于对面墙上,光影如割。凤城内多古树,尤其是长巷旁,杨花依旧漫天飞舞,树荫当风摇摆。高墙上的城阙半掩在它的枝桠间,檐角占风用的铜铃叮当作响。她听着那熟悉的声音,思绪仿佛飞得很远。那张似笑非笑的,英俊风流的面容,一双秋水般的深眸中,隐含了一丝讥诮。 “……呵,景康……公主。” 是不是来看三殿下楚元卿?她淡漠地转了个头,闭上了眼睛。她也不知道呵……那一点心思,她不清楚,但是……肯定、肯定不止为了三哥。那还为了什么呢,她不敢想,也不愿意去想。 直到躺在寝殿柔软的床榻上了,她还是思绪冗乱,不愿去梳理,不受控制地放任自己意识放空。春夜还是有点清寒,窗边雨声淅沥,随风飘洒,葱绿幔帐外的博山炉的香雾也象是凝住了,身下厚实的茵绣羊绒毯好似没有以前暖和,她蜷缩起来。 小腹深处一阵疼痛,从未体验过的刀绞一般的疼痛。她抱紧了身上的锦被,试图获得一丝温暖。恍惚中想起一双手,背着光,她只记得那人银色的盔甲和深红的漳绒披风,温暖干燥的手心,让她肌肤都战栗起来。 疼痛中似乎有一丝陌生的东西在萌动,她不知道,一整天,她都是这样恍恍惚惚,面上不显,只有她自己知道,是属于她自己的秘密…… “啊……”她痛吟一声,腹中疼痛愈加剧烈,脑袋中空落落,身上虚软,全身都是空落落的,唯有那疼痛,和那萌芽的东西,是唯一的存在…… “……沈……沈长歌……”她终于失神地呢喃出那个名字。她不知道,不了解,不清楚,这到底是什么情愫。 好疼,好疼,她翻身起来,想要叫庆娘,浑身好冷,好冰,好疼。 勉强直起身子,掀开锦被,却发现自己玉色寝衣上晕开一团暗红的痕迹。她睁大了眼睛,满满的恐惧,“庆娘!庆娘!……” 这个春雨夜,三万京畿精兵暨天子亲兵羽林卫,拔营前往西北。 景康小公主,也真正成长为一名少女。癸水初至,一阵兵荒马乱暂且不提。她换了崭新的寝衣,怀里抱着一个暖炉,长姐匆匆从她的宫殿赶来,为她细细讲述了许多,最后欣慰地摸着她的头说,“博珍儿,终于要长成大姑娘了。” 她怔怔地看着被褥,不知道在想什么。慌乱一下便过去,没有少女的羞涩与不安,只有那朦胧的,朦胧的……她也说不上的惆怅。 流水便随春远,行云终与谁同。酒醒长恨锦屏空。相寻梦里路,飞雨落花中。 前尘如梦(微H) 寒风凛冽,即使已经是阳春三月,灵州边陲仍然是冰雪皑皑。放眼望去,赭石,深青,雪白,单调的颜色,萧疏朗阔,旷野凄清延绵直向贺兰山脉。贺兰西接大漠,东临黄河,连绵将近六百里,雄伟壮阔,奇峻宏丽,宛若天然的屏障。 披星戴月,日夜兼程,他们作为打头的先锋部队,奔波将近半月,终于从天朝的心脏凤城来到了西北灵、凉二州。 沈长歌拉了拉马缰,胯下爱驹扬起前蹄,长嘶一声后放慢了步伐。饶是它拥有汗血宝马的血统,此刻也是颇为疲劳。 他安静地走在队伍中部靠后的位置,银白盔甲上早已沾满尘埃草屑,但风尘仆仆也掩盖不住那绝俊风华。很难说,他并不是文人雅士那种谦谦尔雅,沈腰潘鬓的风流倜傥,他眉目深邃,鼻梁挺拔,卓绝俊朗。但是说他是生猛威武的军士,那张浅麦色的面容,似乎又更柔和一些,含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淡漠与倦怠。 俊则俊矣。却只如同名师巨匠精心雕琢的完美人像,少了一分灵动的气息。 扬起头,目光放得很空,很远,整个心神都被这无边旷野所吸引。风声萧萧,深呼吸一下s i m i s h u w u . c O M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