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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天香楼里扫地的小厮。自幼在青楼里长大,身边围绕的全都是各色各样卖弄风sao的女人,以至于我的性格偏女性,也就是人们嘴里说的娘。天香楼里的女人们个个都打扮得花枝招展,她们嫌我脏,看不起我,经常打我骂我,说我是狗东西,可以随意作贱。所以我从小活得很自卑,从来都是低垂着头,默默地当别人的出气筒。渐渐地,我长大了,出落得很标致,有些好男色的客人看到我,会露出异样的目光。有一次,我听到有客人向老鸨询问我的价格,吓得我躲在厨房的角落里不敢出来。我很害怕,老鸨是个见钱眼开的人,我怕她会为了钱把我给卖了。而她的确是这样做了。我抵死不肯,老鸨很生气,对着我又是打又是骂,打得浑身是血。我蜷缩在地上,向天香楼那些围观的姑娘们求救,然而她们只是一脸鄙夷地看着我,说我不知好歹,说有人看上我这副皮囊是我的福气。并且说去陪客人总比当个打扫的小弟好。我很害怕,也很绝望。虽然我性格很娘,但我也是个男人,却让我去陪另一个男人,这是一种怎样的羞辱。然而,这些女人不懂,她们本就是青楼女子,靠奴颜媚色为生,自然以为我也应当这样。最后,我被老鸨打得没力气了,她让人把我抓起来,想要强行送给那位客人。我当时真的很绝望,想到了死。只要死了,就解脱了。就在这时,她出现了。她叫媚妩,是天香楼的花魁。如果说在天香楼内,我是地里的尘埃,卑微到了泥土里,那么她就是天上的月亮,众星捧月。是我连仰望都没有资格的存在。而现在,就在我最不堪最绝望的时候,她出现了,从楼梯上缓步而下,仿若天使,会发光。是她救了我,让我免去了皮rou之苦,也改变了我奴颜媚色的命运。从那天之后,我继续在天香楼扫地,不同的是,大家都以为我是她罩的,所以不敢再欺负我了。我很感激她,非常非常感激。她永远也不会知道,那日对她来说只是顺手而为之的相救,对我来说,却是救命之恩。因为我当时已经想到死了。若不是她,我早已是一具尸体。很感激她,只是卑微的我,连说一句谢谢的资格都没有。因为我太卑贱了,而她是那样的高高在上,不可亵渎。我连站在她面前,跟她说一句话的资格都没有。老鸨也不会让我这种低贱身份的人出现在她面前,毕竟她是花魁,是天香楼的摇钱树。我是什么,我只是天香楼里舔地板的臭老鼠而已。在天香楼的人眼里,哪怕我站在她面前,都是对她的一种侮辱。我也清楚自己的身份,所以从不敢和她说话。埋藏在心底深处的一句谢谢,注定这辈子都无法说出口。第1090章我是关达令2而我能做的,就是将她房前的路,每天都打扫得干干净净,让她走得舒服。将她有可能走的楼梯,用清水洗得发亮,保证不会弄脏她漂亮的鞋子。将她每天吃饭的桌子,用消毒水细心清理,然后擦干净,不会弄脏她的衣服。而做完这一切后,我都会躲得远远的,不敢出现在她面前,怕污了她的眼。她身边有太多的美男,清秀的,英俊的,有才华的,有钱的,有权的,有势的,各种各样,而我这种低贱的,不配出现在她面前。但是我很开心,只要能为她做一点点事情,都能让我开心一整天。后来,她喜欢上了一个男人,当朝摄政王。她走了,要当摄政王妃了。我很高兴,替她高兴。我知道,她在天香楼里过得并不开心,哪怕众星捧月,她也不开心。而嫁给摄政王,她却是高兴的。这样就足够了。没有了她的天香楼,很无趣。我突然发现,原来自从她救了我之后,我活着的动力,竟是为她扫干净要经过的路。她走后,一切都变得那么枯燥无味。我,想她了。很卑微地想她,不敢让任何人知道我想她。因为我不配。若是让别人知道我想她,肯定会嘲笑我赖蛤蟆想吃天鹅rou的。于是,我将所有的心事小心隐藏,每天按部就班地继续扫地,只是再也没有以前的干劲了。直到有一天,一个毁容的哑巴找到我,告诉我她身上有诅咒的事情。我才知道,原来她竟然如此凄苦。那个看上去光鲜靓丽众星捧月的女人,竟然承受了那么多,而且以后还会继续承受下去。心疼,很心疼很心疼。她是如此的善良,对于一个陌不相识的人,对于一个人人看不起的废物都能伸出援手,上天怎能如此残忍,竟然让她受生生世世轮回之苦。木木问我,如果有办法将她身上的诅咒转移,我是否愿意。愿意。这是我不经思索的答案。我的命是她救的,她是我活着的动力。为了她我连死都愿意。转移诅咒又算得了什么呢。只要,她能被温柔以待。诅咒转移了,我不是主要承受者,只是分担了一部分。诅咒会怎样报应在我身上,我不知道。因为重新投胎转世的我,已经没有了前世的记忆。然而很幸运地,我又遇上了她。而且这次,我不再是当初那个卑微的扫地工,而是她的经纪人。一个可以不用仰望她,能够站在她身边,和她并肩作战的人。一个,有资格当她朋友的人。我很高兴。这辈子,我依旧很娘,打扮也很女性化,甚至性向都有些不清不楚。刚开始的时候,我喜欢的是男人。遇到她之后,我不喜欢男人,也不喜欢女人,我只喜欢她。我一生懦弱,然而为了她,可以变得很刚很男人。为了保护她,我断了一条腿。当时的我是没有记忆的,然而却无怨无悔。我爱她,这是我最卑微的心事,两辈子不敢表露的心迹。断腿后,看到她自责,我很难过。比知道自己没了一条腿更难过。于是,我走了。虽然很舍不得,但我还是走了。与其让她一辈子活在愧疚当中,我宁愿从此不见她。我走了,带着她送的项链,还有我和她的合照,那张看起来像金童玉女的照片,彻底离开。离开后,我隐居到了一个清幽的小镇,日子过得很宁静。每天坐在轮椅上,看着我们的合照,心里都是甜的。无聊的时候,我偶尔会想,为什么会喜欢上她呢。明明我一开始喜欢的是男人啊。为什么就喜欢她喜欢到无法自拔了呢。后来的某一天,我突然想起了前世的记忆。我知道,是那个诅咒被解除了,所以所有和诅咒有关的人,都会恢复全部的记忆。诅咒应验在我身上,应该是断了一条腿吧。真好,我终于能s i m i s h u w u . c O M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