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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也就是都认识宋子诚了,所以苏落找她聊天还能是为什么?蓝衫觉得很荒谬,她见苏落还想说话,连忙朝她摆了一下手,打断她,“喂喂喂,你完全误会了,宋总他只是我的老板,就这么简单。”苏落淡淡一笑,“大家都是女人,你不用急着否定什么。”一句话给人宣判了,蓝衫特烦这种无敌自信的调调,她扶了一下太阳xue,看着她,“然后呢?姑娘你折腾来折腾去不就是对我们老板旧情难忘吗?那就赶紧把人追回来呀!你管我干嘛呀?我对我们老板真的没别的意思!”苏落继续说道,“一个女人,二流大学本科学历,北漂,无本地户口。职业是销售。最大的优势是美貌,但今年已经二十八岁了,你还能美貌几年?对于这样一个女人来说,婚姻才是一辈子的大事,我不信你不急。”蓝衫听得心头火气,刚要说话,苏落又开口了:“但是请相信我,你选错对象了。宋子诚这个人很复杂,他——”砰!蓝衫重重一拍桌子,打断了她。周围不少人被声响惊到,纷纷向这边望来,苏落觉得失礼,责备地看了一眼蓝衫。蓝衫接着苏落的话,说道,“但宋子诚是一个曾经甩过苏落的男人,连您这样的女人他都敢甩,所以他肯定看不上我这样的,你想说的是不是这个?我帮你说完了,我可以走了吧?”苏落无奈道,“不管你信不信,我真的是为你好。”蓝衫点头,“我当然信。不过我也劝你一句,被宋子诚甩一下没什么大不了。你看你满脑子都是‘没男人就活不下去’‘婚姻就是女人最大的胜利’这类奇葩思想,我劝你赶紧找个高帅富嫁掉。啊,说我二十八了?难道你不到二十八岁?别在我面前装嫩,老子看眼神都能看出年龄来。还有,你是我爹呀还是我妈呀?我用不着你这么为我cao心!”眼看着苏落的脸一点一点黑掉,蓝衫得意地一挥手,“拜拜您呐!”然后就走了。回去之后,蓝衫直接在乔风家的地毯上滚了几圈,这才心情好点。她躺在地毯上,望着天花板,渐渐冷静下来,才突然意识到自己刚才为什么发那么大火:苏落的话虽然不好听,但她说的一大部分是实话。一个北漂,在这样一个两千万人口的大城市里,像是茫茫红尘中的一粒沙,渺小卑微,微不足道。既举目无亲,亦没房没车没男朋友,做的还是累死累活有点受歧视的工作。不被具体的有形的东西抓住,那么她的精神就没有着落,灵魂就无处安放。所以她在这个城市待了十年了,已经习惯了汇聚八方的食物,说出的普通话都染上了地道的京腔……但是,她在这个城市里,却始终像是一个客人。这是漂泊的代价。蓝衫躺在地毯上发呆时,乔风端着一个玻璃碗走过来。玻璃碗里堆满了一粒粒洗摘干净的无籽马奶葡萄,小指肚那样大小,浅绿色。他盘腿坐在她旁边,捏起一颗葡萄,喂到她唇边。蓝衫张开嘴巴,舌尖一卷,把葡萄吃进嘴里,嚼几下,感叹,“真甜。”“嗯。”乔风点点头,他自己也吃了一颗。然后又喂蓝衫。他一颗一颗地投喂,蓝衫一颗一颗地吃,边吃边说道,“乔风我觉得很奇怪,为什么你们家的东西都这么好吃呢?米饭好吃,水果好吃,连咸鸭蛋都好吃!是不是你们家风水好呀?”乔风摇头道,“不是,是因为我家的东西都是绿色无公害有机食品。”“我不信!连咸鸭蛋都是?”“是。”“对哦,你爷爷可以养鸭子,然后做咸鸭蛋。那水蜜桃也是?葡萄也是?猕猴桃也是?开心果也是?”他点点头,“都是。”蓝衫翻了个大白眼,“扯!你爷爷是开QQ农场的吗?”乔风怔了一下,随即摇头,“不是。”“这就对嘛,你还不如直接说你家吃的都是特供呢,吹牛也要有吹牛的思路。”乔风张了张嘴,刚要答话,看到蓝衫又张大嘴巴求投喂:“啊——”他捏了颗葡萄放进她嘴里,然后问道,“你今天怎么了?回来的时候脸色不太好。”“别提了,遇到一个神经病。”想到苏落的话,蓝衫又有点忧郁,她翻了个身,侧对着乔风,拄着脸看他。她说道,“小风风,我要是回了家,你会不会想我呀?”乔风摇头答道,“不会。”蓝衫有点失落,“哦。”他又补充道,“反正第二天就能看到。”蓝衫解释道,“你误会了,我说的是回老家。”乔风愣愣地看着她,他抿了抿嘴,“你,你要回老家了?什么时候回来?”她躺回去,惆怅地看着天花板,答道,“走了也许就不回来了吧。大概逢年过节会来你这里打打秋风,讨一两袋大米什么的,哈哈。”他沉吟半晌,拧着眉头问道,“为什么要回去?这里不好吗?”蓝衫叹了口气,“你不懂。”这里再好,也不是自己家,客居他乡,心里总是没着落的。乔风便不再说话,低着头像是在思考什么。两人之间沉默了一会儿,突然听到外面咚咚咚的敲门声。声音有点闷,不是乔风他们家的门,但又很响,应该是隔壁的。果然,过了一会儿,楼道里有人喊,“蓝衫在不在?”蓝衫起身跑过去开门,看到是送快递的。她签收之后,拿着快递又走回到乔风家的客厅。乔风看到蓝衫撕开快递,取出一张大红喜帖来,看完之后,她笑得阴森冷冽,“今天是神经病集体刷存在感的日子吗?!”☆、第37章误解蓝衫对着一张大红喜帖瞪眼,像是打算用目光在上面灼一个洞。乔风有点好奇,“这是谁的请帖?你不喜欢?”蓝衫把喜帖折好扔在茶几上,一扯嘴角,冷笑,“这世界上有一种生物,叫做前男友。”乔风拿过请帖,展开来看。喜帖的内文都印刷好了,只有蓝衫的名字是手写的。0.7的签字笔,勾折之间,笔画匀称圆滑,看来十分妥当。乔风点点头,赞道,“字写得不错。”蓝衫黑线,“喂!”“不过,”他话锋一转,说道,“虽然工整,但笔力平柔,笔势敛而不发,以字观人,你这个前男友,性格大概有点懦弱。”蓝衫被他逗乐了,“看把你玄乎的,你就是这么当科学家的s i m i s h u w u . c O M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