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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太短,怕穿鞋的时候打脚,高升不怕痒,步步细微的动作反而让他很放松,如此他险些在沙发里睡着了。步步突起兴致,用自己作图的水彩笔给他的睡颜补了一个妆,然后装作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将他推醒。“高先生,你起来,我背你去睡觉!”她心情很好,面无波澜,内心却波澜壮阔。步步蹲在沙发前,真打算背他进卧室,高升其实知道她往自己脸上做了手脚,没拆穿她而已。想着她犯罪之后想要缓解愧疚的心理,高升真就趴到了她的细肩上,之前她背过他,能背动,她脚也没大碍了,他没什么好担心的。对于步步来说,高升并不是无法背起来的重量,她使出九重功力就能将他背起来。第41章No.041步步背着高升一边往卧室去,一边吃力感叹道:“高先生,你是我背过的最重的人!”“你还背过别的男人?!”高升语气明显不好,可能分分钟从她身上跳下来。步步镇定道:“我背过家里的猪仔。”高升:…………这个女人!她竟然将他跟猪做对比!刚到卧室门口高升就从她身上挣了下来,直接将她抱起来丢到了床上,很快用身体压制住了不□□分的她。高升张唇吻了她急促的喘息,冷冷警示道:“不许惹火我,要不然我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我知错了!”步步是个积极认错,打死不改的好奋青……“很热的话,你可以脱了睡,我可以不抱你。”他缓缓松开她,语态温柔了很多。步步竟然没有丝毫被调情的感觉,天知道高升这个人不太正常,把女人脱光了丢他怀里他也能坐怀不乱。“我不热了!”步步尴尬道,她在安娅跟关蒙蒙面前都不好意思露大rou,搁高升这儿脱,脸还要不要了?要不要了!“刚刚是不是吓到你了?”他问。步步慌了,她确实又被吓到一点点,但不至于矫情到需要他如此过问……“反正你也不是第一回这样了。”步步故作不悦,却挪到他身边抱住了他的细腰。“对不起,下次不会了……。”他出手回扣住了她的身体,动作显的小心翼翼。按照计划今天要回百花村,步步昨天白天有叫高升叫自己起床,为了赶十点的巴士,她却是自然醒的。高升已经起床了,步步伸了伸懒腰,突然脑子一灵光,想起来一件可能会塌天的事!她昨晚用黑色跟红色的水彩笔在高升脸上大肆创作了一番,用高仿的水准在他脸上画了两道瘆人的伤口,还用细致的针脚线做了缝合,简直就是堪比毁容的杰作。他不会已经吓晕在洗手间里了吧?!步步吓坏了,赶紧跳下床冲去了洗手间,高升不在洗手间。她的余光瞟到了仪容镜里一个陌生的影像……“咦!”她吓了一大跳,瞬时一张脸僵持在了一个可有可无的笑容上。她的眼睛竟然变成了熊猫眼,两腮上各多了三根长长的胡须,鼻尖上还点了一个大红点,这是什么鬼!!!房子里就她跟高升,这不是他做的还有谁?!这个幼稚鬼!步步蹑手蹑脚跑到了厨房门口,高升果然已经在做早餐了,她踮起脚尖走到他身后,做好自认为恐怖到无法呼吸的表情,正准备拍他肩膀的时候,他突然转身,一双大手就将她揽进了怀里。步步缓了缓神,嘟了嘟嘴抱怨道:“你怎么能把我画成这个样子?”她冲他吐了吐舌头,一双熊猫眼圆鼓鼓的,高升一时没忍住,“噗嗤”笑了出来。步步委屈,推开他,呆呆地转身,去洗脸。她本来就长的不咋地,被他这么一造作,她都没有人类的模样了。她驻足回头,果然,那个男人还在傻笑,笑她——!“好笑吗?”步步没好气道,他好像很满意自己的杰作,幼稚不幼稚!“没。我在想,你下次再淘气,我该怎么惩罚你。”高升笑道。——!步步想静静,别问静静是谁……她不敢了。凭高升的作画功底,要是把她的脸画成蜘蛛网,还用马克笔,那她基本就可以告别人类,飞去火星找同类了。吃过早餐,简单收拾了一番,两人就出发了。从临鸢市中心到百花村要五个小时候的巴士车程,赶十点的车,要下去三点多才能到达。步步给姥姥做了一件新衣,是她一针一线缝制的,百岁锦服,做了有半年了,直到上个月才得空收尾。除了正规的西服,高升没有其他的出行服饰,相较之下步步的行头就显的随性了,她换了一身藏青色的棉麻装,那是她姥姥给她买的,保守也雅致,回家还得穿老人合眼的衣裳。上车之后步步拉着高升在前排坐下,车里空间有限,坐的久了会头晕,坐前排会好一些。高升大多时候喜欢沉默,步步也不打扰他。她心里有些紧张,总归是带高升去见自己唯一的亲人。巴士出了城区就上了高速,过了高速就是来回单行的下乡水泥路,七月中旬,山野间的风景充满了张力,生机勃勃。偶尔会拂过几处黑白相间的小村落,填充着翠绿丛中的人文痕迹。车子越往前,窗外的景色就越是熟悉,他们坐在阴面,阳光并不是很刺眼,步步得以认真。她偏头看向身边端坐着的男人,他喜欢安静地打量她,不知哪里来的情绪,步步心中感怀,她眸光微颤,他向她示意,她撇身轻扑在他的怀里。同他在一起,她感受岁月静好。这时间有很多巧合的事,珍惜了就是缘分,错过了就还是巧合,就像他们的名字。步步的名字是她姥姥起的,与她姥爷同姓,也与步步的mama同姓。她姥姥给她起这个名字,是希望她能步步缓行,安然一生。遇到高升之后,步步觉得自己的名字就是为遇见高升而做的前缀,她愿意步步高升。从第一眼看到这个女人,看到她的一双独具光芒的眼睛,高升便将她的影子刻画在了脑海里,虽然当时的记忆不为好感,猜想她当时对自己也是没有好感的吧。在这场仓促而来的相守里,她率先爱上了他,而他也终为她着迷。人跟人之间真的存在共鸣这种东西,高升心想,他跟步步便是如此。与时间无关,于相遇的场景无干,也许他们之间不叫爱情,也许他们会在一起只是因为潜意识里对彼此的心心相惜。可他真就想就此一辈子下去,与她在一起,将她抱在怀里,独享着她的所有情绪,她依旧偏向于给人带来欢喜。三点十一分到达百花村,高升一手提着她的小巧行李箱,一手被步步牵着走s i m i s h u w u . c O M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