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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钻出的东西,整个人几乎是被困在深层的土层之中。尽管不需要呼吸,但已经有不少灰尘泥土钻进了她的鼻腔而耳朵里,她咬着牙,用手刨着头顶的土层,然后忽然看见自己近乎惨白的手忽然化成了一缕黑色的烟雾,钻进了泥土的缝隙里。她愣了愣,还来不及慌乱,只看见化为烟雾的部位逐渐往她的胳膊、肩膀处蔓延而来,几乎是瞬息之间,她整个人就已经化成了一片黑色烟雾,聚拢在一起,又分散在各处缝隙里,而她只觉得自己像是缩小得比这些土粒还要小,轻盈而又快速地从缝隙里钻出,然后在自己幻化的这片烟雾全部钻出地下的瞬间,又恢复了本身。地下一片安静,而地上却在下雨。摩里亚半岛的夏季多是干旱而炎热,很少有雨,这场难得的雨冲刷着拉哥尼亚平原干旱的大地,荡涤着这里特有的燥热空气。而仰躺在坟墓旁的她自己也不知道,大雨是替她清洗了身上的泥痕,还是将她拍打得更加狼狈。她在大雨里躺了许久,才挣扎着爬了起来,头发被雨淋湿,凌乱地垂在她脑后,那身已经看不出原本颜色的希顿紧紧贴着她的身体,与她而言,像是把她当作救命稻草死死攀住的溺水者。然而她并没有在意这些,一种前所未有的灼热的饥渴感狠狠地扼住了她的喉咙,一手捂着自己的脖子,张了张嘴,发出可怖的嘶嘶声。她不知道,此时的她肤色惨白,不似活人,好似全身的血液都已经涌上了眼眸之中,再多几分,就要从她的眼眶里滴出来。她被这种饥渴感折磨得又摔倒在地,她将脸埋在积了一滩雨水的草地里,然而忽然嗅到了一阵极为微弱的香气。她猛地抬头,循着那股香气向前爬行,然后不远处的石碑下面,一条盘成一团的小蛇,那条蛇嘴里还叼着一只已经死去的田鼠,张大了嘴吞咽着。这股香气使得她忘记了饥渴感带来的折磨,她用尽全身力气迅速向前,小蛇还未反应过来,就已经被她按住了脑袋,她迫不及待地将蛇头下方的皮肤送到齿间,用力地咬了下去,蛇血是冰凉的,不如恒温动物的热血美味,然而此时已经极度饥饿的她,根本不挑任何食物,她只想赶紧将这股几乎要将她烧成灰烬的饥渴感压下去,哪怕只有杯水车薪。她忙着进食,根本没有留意到大雨拍打着伞面的声音,等到那股比蛇血更加美味的味道飘到她的鼻间时,那个撑伞走来的人已经离她只有几百米远了。她只愣了愣,将已经垂死的蛇扔到一边,朝那个人奔跑过去,那人也察觉到了她,在她冲过来时已经抽出了自己的兵刃,将刃尖对准了她,她双目如血,直接用手握住了刀刃,锋利的刃口划在她的手掌上像是切割巨石一般发出刺耳的声音,而那个人在看见她乱发下面的脸孔时愣了愣,兵刃随着雨伞一同坠落在地。而他也被她用力扑倒,在她用牙齿扎进自己侧颈的时候身体微微一抖,右手颤抖着,缓缓上抬,握住了她的腰。原本正贪婪地吸食着血液的她在那双温热的大手握在自己腰肢上时忽然想到了什么,她猛地撑起上身,死死地盯着这个被她扑在身下的人。这是一个正值壮年的男人,他的身上穿着盔甲,黑色的头发凌乱地垂在两颊边,嘴边和下巴上布满了青青的胡茬,那双浅蓝色的眸子紧紧地盯着她,大概是侧颈的伤口真有些疼,他眉头微微皱起,配着那双晴空般的眼睛,仿佛下一秒就要哭出来似的。喝了一点血,已经稍微有些清醒的她还闻到了除了血腥味之外的甜腻香气。那是……葡萄酒。她还能从这股酒味,嗅到科林斯湾夏季滨海的阳光的味道。她死死地盯着这个男人。她记得了,自己死前看过这双眼睛,隐匿在火光之后,熊熊跳动的火光,也劈不开这双眼睛内藏着的nongnong阴翳。而此时,这个男人带着一身的酒气,眼中都是她从未见过的感情,握着她腰肢的手逐渐上移,按在了她的肩胛骨上,想将她又拉回自己的怀抱。“尤妮丝……”他似乎是叹息着叫了一个名字。尤妮丝……尤妮丝是谁……是我吗……“吸我的血吧。”那个男人说,“杀了我吧。”她眯着眼睛看着他,半晌,她挣开这个男人的怀抱,慢慢地从他身上站起来,蹒跚着往回走,她的速度应该很快的,她吸了血之后也能更加强壮的,但背影却比之前看上去更加疲惫。她走了几步,看到了之前小蛇盘踞的石碑,这时,她才看见石碑上的字。“来自科林斯湾的斯巴达王妃。尤妮丝。永生永世安眠于伟大的拉哥尼亚平原。”她嗤笑一声。想不到连像样的城墙都没有的斯巴达城,居然还给她立了一个碑。“这里是拉哥尼亚平原,你身后是泰格特斯山脉,身上披着的是欧罗塔斯河畔的苇草,你在斯巴达,永永远远在斯巴达。”在她临死前,那个男人是这么跟她说的。她扭过头,隔着纷纷雨幕,看着那个撑着兵刃艰难站起来的男人。她的眼睛将这几百米的距离缩短成了咫尺之遥,她可以非常清晰地看见他也盯着她,不知道是不是过多的酒精使得他已经不能完美维持斯巴达王子沉默严肃的形象,他的眼神是悲切的,就算穿着斯巴达战士英武的盔甲,也狼狈得像是一个流浪多年的乞丐。“可惜了,不能让你如愿,我永永远远都不会踏足斯巴达了。”第36章在出嫁之前,尤妮丝是科林斯娇生惯养的公主,在出嫁之后,她是被宠溺着的斯巴达王妃,这总共十九年的岁月里,她从不知道颠沛流离一词到底是什么含义,只有蹲在脏兮兮的贫民区里抓着老鼠吸血的时候,她才在心里感叹,活着是一件多不容易的事。她将已经死掉的老鼠扔在藏满污垢的排水渠,然后站起身来,低下头,将自己的整张脸都藏在了兜帽的阴影之中,走出了深巷。两个精瘦的男人从她走出巷口之后就一直跟着她,她不动声色地加快脚步,只想着赶紧离开这里,一只老鼠的血是不能填报她的肚子的,她还是能闻到每个人的血液的气味从皮肤毛孔中散出,钻进她的鼻腔,她只有尽力忍耐,步子越来越快,却又不能超过人类的正常速度,只觉得心中越发地焦躁起来。贫民窟比起优雅诗意的科林斯王宫和安静肃穆斯巴达的王宫来说,过于肮脏拥挤了,往往一家六七口人挤在一个破棚子里,昨天的床单,今天就可以做成希顿穿在身上,浓妆艳抹的□□站在街口拉客,然后与找过来的s i m i s h u w u . c O M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