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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蒸腾,氤氲弥漫,纵情狂欢。泄够了,也清醒了,爱月吹完头发出来,看到他坐在书桌后,戴着眼镜看文件。他又是伸手迎她:“来。”她坐进他怀里,把自己的分析一一说给他听,为了更具说服力,她早就把涉及的相关学术报导网页备好,轮番打开向他解释,他象征性看了眼,然后回到她眼中,安静地听她说。哪儿还需要什么证明,她的脑子就足够了。谈论学术,爱月一向严谨认真,语气也是字正腔圆,但忽而说到某处,她突然凑近他耳旁,耳语般说:“悄悄告诉你,上学期我们学校跟港大讨论过,他们有实验室在做这个课题,一期测试已经通过了,快则一年就能有结果。”应绍华恣意看她:“这里又没人,干什么这样说话。”爱月反应过来,才想离开他,腰上他的手用力一扣,让她贴他更紧。他们嘴唇相距不过毫厘,他又说:“我喜欢你这样讲话,你这样对我说一遍,你想要我。”咫尺处,他的目光正经而真挚,她双颊泛红,推了推他:“才不要。”“我想听。”她嘟嘟囔囔:“不要——哎你干嘛!应绍华你欺负人!”她用力将他的手从裙摆里挣开,他却蓦然止了动作,眸色一沉,道:“这就叫欺负人?”他猛地起身,被蹭到的文件哗啦啦散落在地,他毫不理会,抱着她双双倒在床上。“我从不欺负人,只欺负你。”……第二天应绍华结束了工作,再陪了爱月一天才返回香港。他们下一次见面不远,爱月回东京那天,他刚好也要去。回到上海,爱月晚上约魏子煜出来吃饭,回来之后一直忙别的,到了今天才尽地主之谊。压过一遍寿宁路,爱月嘚瑟:“怎么样?比凉皮rou夹馍好吃多了吧?”魏子煜笑:“你那是没吃到正宗的,再配瓶冰峰……”“三秦套餐对吧?”“谁告诉你的?”“小时候我爸有个同事是陕西人,他告诉我的。”“多小了,记到现在。”“哎话说感觉你俩长得还挺像的,当时那个叔叔,好像也就你现在的年纪吧。”魏子煜又笑:“叫什么?说不定还和我同乡。”爱月恍然想起什么,一拍大腿:“还跟你同姓!叫……叫什么,好像叫魏骁,我叫他小魏叔叔。”魏子煜低头喝了口酒:“我不认识。”“你保博的事我听说了,你什么想法?”“还没决定好,你呢?”“说到这个,我跟你说,前两天我家亲戚嘲讽我读博士,反被我将了一军。”“你怎么说的?”魏子煜听她说完,开怀大笑,“厉害了。”忽而又认真,“我看你最近行踪不定,还以为你在跟谁约会,没有吗?”爱月犹豫一瞬:“有。”魏子煜看住她。酒,真的让人话多。关于她心底的纠结,她是想找个人说一说,毕竟对这方面,她是很笨的。沈婳太单纯,潘允琪认识应绍华,而夏朵,对应绍华根本不看好。想来想去,只有稳重的魏子煜了。爱月稍稍坐正:“你还记不记得,我之前带过的家教……应绍华?”“嗯。”爱月不说话了。魏子煜双眼微瞪:“——你跟应绍华?”她点点头。魏子煜面色有异,她形容不出来,拍了拍他:“干嘛呀?”“……没事,只是有些意想不到。他对你好吗?”她又点头,然后忍不住笑,双眸灵动而纯粹,魏子煜知道,那便是真的很好了。他问:“打算告诉父母吗?”爱月面色一沉:“不知道。不知道该怎么办。”“为什么?”爱月咽了口酒,打了个嗝。半晌,她终于开口。从詹旭在她六岁时死于施工意外说起,到南月对亚际的怨怼,再到梗在她心头多年的那朵缅栀花,没有人信,南月也不信,她好不容易得知了些信息,却最终一筹莫展。“之前主动让潘允琪住进来,也是为了想通过她再问点什么。”爱月最后说。她说完了,接着却是一片沉默。爱月抬眼看魏子煜,他没在看她,微垂眼,眸色极深。他似乎在想什么,话音落下了很久,他才意识到她说完了。“原来如此。”Chapter36收假前两天晚上,夏朵约林爱月逛街。他们这样的班级,同学们逐梦天涯,散布四海,聚得起来的不多,保持联系的更少。不管你愿不愿意,曾经朝夕相处,共同挥汗的大多数人,此生都只能存在于你的朋友圈中,保持着点赞交情,总有这样那样的原由,再也不会见面了。年轻气盛时,总觉得百年很遥远,定要闯荡出一番轰轰烈烈,其实人什么也留不下,同时代的人一起降临,也一起离开,所有的鲜衣怒马,终究逝于白云苍狗,没人知道,没人记得。所有陪你走完生命旅途的人,亲人,情人,友人,还有宠物,都弥足珍贵。夏朵拉着爱月逛鞋店,她已入职场,只买高跟鞋,爱月不穿,只帮忙参考。夏朵正试着鞋,爱月来了电话,来电显示一串陌生号码,却是本地的,她礼貌接起:“喂,你好?”“宝贝。”她喜出望外:“应先生啊~”起身往角落走。柜姐瞧她开心的样子,应和句:“这是谈到大客户了吧。”夏朵白了一眼:“她男人。”应绍华浅笑,问:“你在哪里?”爱月没注意这措辞,答:“在跟朋友逛街,你在干嘛?”他坚持问:“在哪里?”“南京路。”“我现在去接你,好不好?”……夏朵看着自己的闺蜜笑得跟个招财猫似的回来了,坐到她身边,表情很花痴:“他来上海了,说现在过来接我。”“我靠,你要为了男人抛弃我。”“男人可以给我亲亲抱抱举高高你行吗?”“那算了,你举不动真的。”“——赶紧付钱走人!”夏朵去柜台结账了,爱月站在一旁扭着腰左右乱晃,很心急,很不安分。目光不经意间扫向鞋架,淡然晃过而后再次回来,最后落在一双高跟鞋上。十一厘米细跟,一字带,蔷薇粉。听说,女人总要为了心爱的男人,穿一双高跟鞋。她想起那次在机场等他,也是这么高的跟,不用踮脚,她一抬头就能吻到他。而他眼中,漾着惊艳。爱月走过去,看了眼标价,心一狠:“你好,帮我拿个37码。”夏朵搀扶着歪歪扭扭的爱月走出商场,一路引来不s i m i s h u w u . c O M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