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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发现自己可能喜欢廿七,要不是廿七不回荒山,她可能这辈子都没办法发现吧。乐观一点想,或许她死了,她就能重新回到她的世界去,天天看,做社会主义接班人。没准还能给廿七写本同人来吸粉。长歌袖子一挥,廿七就被她推开了。她趁着魔神分神,笔直一剑刺了过去。剑招不需要多,不需要花哨,只要有一颗强者之心,有强者之力,便能一剑劈天,一剑辟地,一剑飞雪,一剑成仙。魔神劈开了上下修界之间的隔阂,长歌的剑也飞到了魔神面前。黑色的雾气被斩开,露出里面一张被欲望填满的扭曲的脸。“你给老子去死!”长歌大喊一声,手中的剑插在了魔神的胸口。剑只是普通的剑,被魔神的魔气震成齑粉,在他胸口湮灭。不过没关系啊。剑修的剑,其实不在手中,而在心里。长歌嘴角沁出鲜血,滴在她喜欢的白色衣服上,她的手松开,双指成剑,一道无形的力量捅进魔神的胸口。魔神大吼一声,魔族众人包括盛天在内,皆不管不顾自己面前的人族修士,朝着魔神的方向而去。“你叫人啊,丑东西,来不及了。”呕出一口血的长歌笑得灿烂,她脸上泛着血光,身体在空中若隐若现,似乎是要散了。“你叫啊,无论你怎么叫,这些人都帮不到你。”“秘术,移花接木。”龙族的天赋秘术,若是你战胜不了你面前强大的敌人,也不能丢了龙族的尊严。那么就用移花接木吧。身有死志,拼着灰飞烟灭,将身体中的死气强行灌入敌人体内,带着敌人一起去死。轰隆。天地为之变色。一道天雷劈在长歌身上,将她娇美的面容劈得焦黑。紧接着更多的天雷从乌云之中落下,纷纷劈到空中的二人身上。魔神还未开始他的复仇大业,魔族还没有称霸世界,这梦想就已经结束了。上古的魔神在魔族信徒面前灰飞烟灭。乌云散去,天却依旧是灰蒙蒙的。廿七抱着长恨琴,他眼眶湿润,却始终不肯掉下一滴眼泪来。“你怎么能这样做,我体内还有□□未清,我心中还有情爱未得,你怎么能这样做。长歌!”他抬起头来,天边闪过一道光。手中的长恨琴碎成两半,中间居然滚出一个圆溜溜的苹果来。作者有话要说: 妈耶被空调吹感冒了,脑阔痛,大家注意空调房间要保温。☆、第40章“哎呀,十年前的那场浩劫,诸位仙君都以为咱们这个世界都会就此沦为地狱。谁知那早就不问世事的妖王突然出现,妖王真身是龙,也算得上是神兽。妖王与魔神同归于尽,被九九八十一道天雷劈成灰烬。咱们这才有了现在的太平盛世。”说书先生手中捧着茶碗,乐呵呵地和瓦肆里头的茶客们说着曾经的故事。“妖王那一剑,可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天下剑修皆为此震惊和遗憾。”有孩童笑闹着问道,“先生,您说人族与魔族大战,那这结局里,魔族去哪里了?”“魔族啊,见魔神不再有复活的机会,魔尊盛天就带着魔族残余士兵回去了魔界,从此不再与人族有交集。”说书先生摸了摸孩童光溜溜的脑袋,张口便又换了一个故事。“说起这长鸣山,还真是个稀奇的地方。十年前的那场比剑大会,据说长鸣山新晋剑修陈惜时一剑杀了青衣派修士梵华子,谁知在魔族来袭之时,青衣派的地界上,传言已死的梵华子突然出现,布下了结界,魔族竟是半分都没办法靠近此处。”“哦哟!”现场吃瓜群众很给面子地发出一声惊叹。说书先生摸着自己的小胡子,得意笑道,就好像他是那年少成名的陈惜时。“在人魔大战的莫兰村外山,陈惜时意外得到一株仙草,从此修为突飞猛进,十年过去,长鸣山掌门陆无修将掌门之位传于其徒弟陈惜时。”“先生,那为什么掌门之位不是长鸣山首徒陆天蒙的呢?”孩童又一次发问。“这……”说书先生转了眼珠,便紧接着说道,“大概啊,据我猜测,陈惜时与妖王有私情,妖王是为了陈惜时能够活命才和魔神拼了个你死我亡。陈惜时本身便是极为优秀的修士,陆掌门这也许是为了补偿痛失爱人的陈惜时吧。”“要说那妖王长歌与陈惜时之间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大概还有一段日子可以说吧。”“噗!”包间之中有人听见这说书先生所言,忍不住将刚喝进口中的茶水喷了出来。那是个俊俏的大光头,大光头将茶水喷到了对面的青衫公子梵华子脸上。道三千哈哈大笑了几声,指着廿七的脸,止不住笑容。“惜时,这说书先生也真是个编故事的鬼才,之前这人所讲的人魔大战七分真实三分虚假,我估摸着接下去他那段陈惜时与妖王不得不说的故事那就是九分虚假一分更虚假了。”廿七也端着茶碗,此处是迎仙楼,今晚正是又要举办情人会的时候,他和伙伴们在探查人间之事,没想到会误打误撞听见这说书先生的言论。他望向红艳艳的情人会的高台,今日份的公子姑娘们也是格外情意绵绵。“其实我也挺想听听这些人会讲些什么的。”主角到底是主角,即使是之前出现了偏差,现在也回归了正轨。梵华子、道三千、苏清泉、陆天蒙这些修界清贵皆围绕在廿七身边,陆无修的倾心教授,杜戎的武器大道,甚至连妖族也对陈惜时表现出了足够的友好。廿七却觉得这日子就是这样,无聊。“要是你能在我身边,该有多好。”他默默念道。——黄昏时分的天空缀了点红色,远远看去就和撒了几滴鲜血一般。天越是暗下去,那红色就越是浓郁,浓得都能让人从中闻出血腥味来。轰隆!一道紫色的闪电从云端劈下,将这一片天空彻底劈成焦黑。日边城外的乱葬岗中,尸横遍野,人和妖兽的尸体都堆在一起,发出恶臭。一只苍白而透明的手从一具尸体的腹部穿过,紧接着从这尸体的下方便彻底钻出一个人来。说人也不对,那人脚不着地,飘浮在半空,整个身子都被黑夜染上了暗色,分明是一只鬼。她的万千烦恼堆在一处,终于只出现了一个问题。她是谁,她为什么会以鬼魂的姿态站在乱葬岗上。她摸了摸自己的脑袋,很是光滑,就像是极寒之地被风雪磨平了棱角的千年寒冰。“我是个,和尚?”可是她心念一动,头发就又长了出来,先垂在腰际,眨眼的功夫,那黑发便长到了脚踝。她这还没想通呢,不远处s i m i s h u w u . c O M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