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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她很喜欢挑战,挑战是人生的一部份,越是没做过的事,越是值得去尝试不是吗?每个生来都是在争取,争取爱,争取利益,争取名分,争取一切可以争取的东西,来让自己富有,让自己幸福,让自己快乐。她和陆悯之比,她没有多大的优势。但她觉得自己比对方聪明,比对方更豁得出去,她比陆悯之坏,这年头,好人不会有好报的。聪明的女人总能一往无前,比漂亮更管用,所幸她又是漂亮的,她已经可以所向披靡了。宋易是个很克制的男人,他很少喝醉酒,他总有法子去应付。但今晚他被老板灌了许多酒,他有些醉,走路都轻飘飘的。但意识还有。他叫了车,挽着外套站在酒店外。暴雪天,冷得呵气成冰,但喝醉酒的人是感受不到冷的。周乔给他打了电话,说让他赶紧滚蛋——他喝多了不闹腾,但睡意很足,指不定哪会儿就随便找个地儿窝着睡着了。他还得把人扛回去。现如今都是拖家带口的人了,怎么也得懂事点儿,敢让他扛,他就敢把人给按水池里去。宋易嗤了声,他现在都不耐和这帮单身狗打交道,一个一个透着股欲求不满的暴躁气。他给悯之拨了电话,悯之迷迷糊糊都快睡着了,被一通电话闹醒,她瓮声瓮气地控诉他有多可恶,家里这两天客人多,她已经好几天没有好好睡觉了,搅得脑仁疼,这会儿好不容易睡着还被吵醒。“我错了宝贝,乖,你接着睡。”他挂了电话,唇角扔挂着笑。悯之,陆悯之……这是世界上最好听的名字。车到了,他弯腰钻进了后车座,松了松领口,闭目养神。还在琢磨哪天把悯之哄过来陪他住。但她那芝麻大的胆子,估摸着也不敢。就撒了那么一次谎,还被当场拆穿了,往后去更不敢了。哪有人撒谎说住在朋友家,连朋友都不知会的。傻子。他又在琢磨着赶紧把她娶回家吧!这样他就能光明正大把人带回家了。他这样想,想得心痒痒。男人都是色狼。他深呼吸了好几下,然后才平复心情。车子开得很慢,越到他住的地方越偏僻越不好走,他跟师傅说:“放我下来吧!我走走。”他付了钱,沿着街道往家去。这一片确切地理位置不好,沃尔玛终于倒闭了,新开了一家家乐福超市,每天外面都挂着打折的横幅,老太太们经常在里面买鸡蛋买蔬菜,他偶尔进去过一次,被浓烈的鱼腥味儿腥出来了。隔两条街的那个眼镜店都不在了。他曾经和悯之去挑过眼镜,她很挑剔,最后还是选了个金属框的给他。或许该再换套房子,但换到哪里去,他还没想好。悯之其实不是个挑剔的人,很多时候反而显出异乎寻常的容忍。但他总归不想让她因为嫁了人反而变得处处拘谨。这是一个男人微妙的自尊。宋易进了滨江路,左边是一栋一栋的小别墅,右边是茫茫的江面,如今结了冰,厚厚的冰层在夜晚反射着碎光,白天的时候甚至还有小孩子在上面溜冰,江边杵着大大的红色警惕标志:水深危险!路灯亮着,反而衬得街道昏暗。宋易走到47号门口,就看见自己家门口站着一个女人。个子很高,至少比悯之高,她穿得很单薄,或许是为了凸显她的好身材。一些女人很有野心,目的也明确,几乎就写在脸上。肖恩慈笑了笑,“不请我进去坐坐吗?”宋易耸了耸肩,舌头从左到右数自己的牙齿,在心里骂了声“cao”。*悯之被第二次吵醒的时候,她真的生气了,她想这次不管是谁来sao扰她,她都要先骂人。是一个陌生的号码。连发了十六张照片。宋易家门口的照片。拥抱的,亲吻的,还有开门的,隔着窗户的……悯之顿时清醒了。像被兜头的凉水浇了一遍。她回了三个字:你是谁?*肖恩慈约见悯之是在第二天的午后。咖啡店,靠窗户,她捧着一杯焦糖玛奇朵,慢慢啜饮着,店里的绿植养得很好,映衬着外面的大雪,显出几分浪漫来。她一直很想拥有这样的生活,不需要疲于奔波,在午后闲暇的时候,下雪天,或者雨天,或者晴天,任何一种天气都好,她不必看老板的脸色,不用担心漫无边际的工作,就这么坐着,喝一杯热咖啡,这样真好。她很小的时候就做过这样的梦,年少时候总是浅薄,看任何事情都是从自己出发的,从梦出发的,单纯的眼睛里没有金钱,其实那些没看到的,才是这个世界的主体。钱永远是最重要的。它搭构了这个世界的全部,没有它,就没有浪漫这种东西。她很羡慕陆悯之,有那样的家庭,什么都不愁了,就连另一半,都自有大把往上送,宋易那样她求之不得的人,于她来说,也不过是下嫁。有时候这世界,真的是很不公平呢!她不想伤害她的,但有时候人为了达成目的,不得不需要一些手段。况且没了宋易,或许她能找到更好的。门口的风铃响了,她觉得陆悯之也该来了,她抬腕看了看表,下午三点整。她微笑着转过头去,想体面地说一句,“你来了?”但是她忽然沉默了,连笑也僵在唇角。她的老板一身西装加羊毛大衣出现在这里,他脱了皮手套,在她对面坐下来。服务生过来问他要点什么,他抬手轻挥了下让人退下了,目光专注地看肖恩慈,那真是一张上天眷顾的脸,他有时候都想把人收了。但这样精明的女人,他不太愿意自找麻烦。果然惹出麻烦来了。肖恩慈的脸色渐渐变得苍白,她沉默许久,终于是没沉得住气,“您怎么来了?”老板扬了扬手机,“接了个电话。忽然对我的秘书感到非常的好奇。哦,对了,尤靖远让我转告您,天太冷了,他的外甥女不想出门。”他笑了笑,“可怜我这一把年纪了,还要出来做跑腿的事。”血液有一瞬间的凝固,不知怎么的,她忽然从心底生出一抹悲凉,她太小看陆悯之了。真的。她太小看她了。锦衣玉食长大的女孩子,处处单纯懵懂不谙世事,不是因为她傻,是她不必恶毒不必斤斤计较不必过得太提心吊胆。真正傻的是她。老板把一个信封推到她面前,“明天就不用过来上班了。我想我不必说理由了。就保留最后一分体面。毕竟我们相处这么久,你是我用过最顺手的秘书。可惜了。”肖恩慈恍惚着s i m i s h u w u . c O M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