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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来他亦是愿意的。是以,在我说出这番话之后,他并无丝毫异议,再也不嚷嚷什么共赴黄泉的话。或者我所说的,也正是他心中所想,但却囿于男子汉大丈夫的颜面,无论如何说不出口。夏候尚也道:“是啊,子恒,甄……甄夫人所言极是。司空有令,倘若程氏一门若肯归降,则善待之,你若是杀了他的话,只怕司空定会大为恼怒。”听了夏候尚的劝诫,卫恒终于收起了长剑。我方轻舒了一口气,忽见他上前两步,单手将我推到一旁,重又举起手中长剑,朝躺在地上的程熙,狠狠刺去。我大惊失色,想也不想,伸手便朝那剑上撞去。虽然我不爱程熙,可我绝不能眼睁睁看着他就这么死在我面前。毕竟,若不是他,我在邺城这三年只怕早就熬不下去了。既然他待我的好,我无法用同等的情意去回报,那就只有以命来还。冰凉的痛感从掌心传来。卫恒手中的这把佩剑,乃是首屈一指的铸剑大师周孔所铸的三大名剑之一,名为含光,削铁如泥、锋利无比。想必下一刻,我的手掌就要离我而去了。然而当我重重地扑倒在地时,我的一双手掌仍在,只在掌心各有一道殷红的血痕。我看着被甩落在尘土中的含光剑,有些不敢相信地看向卫恒,他怎么会把他的含光剑给扔了呢?更让我不敢相信的是,他看我的眼神,竟似是在心疼?那一双漆黑如墨般的瞳仁里,甚至还混杂着一丝后悔和惊恐?这怎么可能呢?即便看到我受伤,即便是他手中的剑伤了我,他卫子恒又怎么会觉得后悔?又怎会去心疼怜惜我呢?我再看过去,只看到他眼中熊熊燃烧的怒火。果然,之前的心疼后悔什么的,只是我的错觉,他是那样的憎恶于我,又怎会对我有半点心软呢?若是我的受伤流血能换来他的一点怜惜的话,那么,早在三年前,我嫁的人根本就不会是程熙,而是他卫恒——我真正心悦之人。耳边响起他的咆哮,“你就这么心疼程熙,为了救他,连自己的命都不要了?”我昂首答道:“是又如何?他待我好,我自然也当待他好!”卫恒眼中的怒火似乎又旺盛了些,气息粗重,胸口一气一伏,显是气得不轻。他为何要这般生气?在他眼中,从来视我如无物,几时在意过我的行止?我以手撑地,想要站起来,掌心有痛传来,我不禁蹙眉低哼了一声。卫恒突然朝我俯下身来。我心中一惊,明明他手中无剑,可不知为何,我却似看到他手执含光,一剑刺入我胸口。一时间,我分不清那是幻觉还是真实。如果是幻像,为何我的胸口会有剧痛袭来,痛得我眼前一黑,再也不知人事。在我彻底的昏厥之前,我似乎听到有人在唤我,阿洛、阿洛……明明那声音就近在耳边,可我却觉得像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缥缈的像是风中的一声轻叹,微不可闻。第3章前尘我醒过来的时候,烛影深深,昏黄的烛火下,有一人坐在我床头,正在检视我掌心的伤口。光影下,他的侧颜温柔无比。那人竟是卫恒!他在这里做什么?我立刻就想把手抽回来。“别动!”他头也不抬地道:“还有一处伤口没上药。”药膏清凉,他托着我手的掌心却灼热无比,宛如火灸。“这等小事,就不劳烦将军了,我的婢女呢?让她们来为我上药便是。”卫恒没理我,慢条斯理地给我上好了药,又拿纱布细细地替我裹好。见他要走,我如梦方醒,急忙问道:“等等,程熙呢?你把他怎么样了?”“你就这般惦念于他?”他的声音一下子就冷了下来。我反而觉得安心,因为这才是我所熟悉的那个卫恒。他在我面前,从来都是冷硬如铁,言辞如冰。“他是我的夫君,我自然挂念他的安危,你已经夺了他的城池,难道就不能留他一命?”他回身怒视着我,额上隐隐有青筋闪现。“难怪人都说女子最是薄情,见异思迁,如杨柳之性。三年前,你还费尽心机想要做我的正室夫人,这才多久,你和那程熙连房都没圆,就已经要和他同生共死了?”这样的话从他口里说出来,简直让我怀疑这还是我曾经暗自恋慕过的那个卫恒吗?如果不是深知他对我的厌恶憎恨,我几乎都要以为,他这是在吃醋,吃程熙的醋。可这怎么可能呢?当年,无论我怎样将一颗心虔诚地捧到他面前,他都是不屑一顾、冷语相讥。这样的他,又怎么会因为我而去吃程熙的醋呢?初见卫恒,是在我十四岁那年。那一年,黑山贼进犯洛城,出言挑衅、极其无礼,长兄甄豫按捺不住心中怒火,不听嫂嫂劝言,出城与之对战,身中冷箭而亡。嫂嫂张氏见城门已无法可守,当机立断,立刻赶回城中,要带全家老幼从西门逃走。我们乔装打扮,扮成普通百姓模样,除了母亲,家中所有的女子都换做男儿装扮。嫂嫂还特意给我脸上、手上多涂了几层泥灰。“阿洛,你生得实在太美,便是扮作男儿,只怕也……,还是扮丑些,安心!”然而我们还是晚了一步,已经到了城门口,却被一队黑山贼人拦下,盘问洛城守将甄豫的家小。嫂嫂因曾披坚执锐助兄长守城,被贼人认了出来。幸而我甄氏一门,无论是父亲在时,还是家兄继任洛城城主,皆对百姓宽仁厚爱。因此,嫂嫂振臂一呼,逃亡的百姓们拎着棍棒锄头纷纷上前助她将那一队黑山贼人打跑。众人一涌而出,逃出了西门。我虽然亦随人流逃了出去,可是兵慌马乱之中,却和嫂嫂她们失散了,眼见暮色西沉,独自一人随着十几个百姓徒步而行,不知逃往何处,亦不知去往何方。正惶急焦愁之时,又有一队黑山贼人追了过来,同行的百姓纷纷四散而逃,朝路两边的山坡密林里钻。可怜我一个大家闺秀,自幼养在深闺,从不曾走过这般远的路,此时双足早已磨破,疼痛钻心,哪里还有力气再去爬山钻林。可若是不拼尽力气去逃,一旦落到贼兵手中,被他们看出我的女儿身,等待我的,将会是比死还要可怕的命运。为了活命,我强忍着足底的剧痛,再也顾不得什么大家闺秀的仪态举止,学着同伴的样子,手脚并用,拼命朝山坡上爬去。眼看只差几步,我就能爬上去了,哪知脚下忽然一滑,再也站立不稳,s i m i s h u w u . c O M 9